顾铮牵涉秦公案,以“逆贼同党”处凌迟之刑,一身血肉剐了干净,铮铮铁骨不知葬于何处,只留下远在燕川的妻女和先前迁出的心腹旧部。
那天顾欺芳回来时,看见娘倚门等着,脸白得像纸。
她抓着那只半死不活的兔子,一个箭步冲到娘面前,端详着那张没有血色的脸:“娘,你病了吗?”
“我要出趟远门。”娘对她如是说道,将一个包袱连同一份书信劈头扔给顾欺芳,“记得先前来咱们家的柳姨吗?我有些话想告诉她,你去飞雪城送这封信。”
顾欺芳仓促接下包袱,觉得自己这不像是要去送信,反倒如同被扫地出门,于是莫名忐忑:“娘,你这是要把我扔了吗?”
流涕地高喊“大王饶命”。
这事儿也不知被哪个长舌说溜了嘴,打那以后燕川适龄少年纷纷闻名却步,顾欺芳每到之处所见必母,生怕自己被“山大王”抢去做了压寨相公。
直到顾欺芳十八那年,她娘眼见女儿一身利落的男装打扮,比邻县看杀街头的郎君还要英气逼人,方觉自己教导有失,忙不迭派人去向天京送信,想让那久不着家的相公支个主意,哪怕不能矫枉,丢个好儿郎回来培养感情也行。
此一去便是数月,较以往的消息往来迟滞了许多,大手大脚的女人莫名心烦意乱,难得拿起了针线坐在廊下,打算给顾铮缝一件冬衣,也借此缓解紧张的心绪。
一件冬衣未制好,送信的人回来了,满脸泪痕,遍体血迹,跪在她面前时抽噎得一句话说不出,只掏出了一件血衣,上头是暗红的熟悉字迹:“曾许一诺不悔,纵轻生死无改。”
娘笑了笑:“想这么多做什么?再过两月就是你十八岁生辰,我去给你爹赎身,叫他滚回来陪陪女儿。”
顾欺芳便安心了。
她把那无端生出的忧怖都压下,背起行囊离开了燕川,却不知道在自己走后第二天,顾府仆从尽去,当家的夫人一把火烧了家宅,单刀匹马冲向了天京。
顾欺芳这一路走得急,她生平头一回离家,来不及多看几眼世道,只想着快些回去,然
那是她手制的第一件衣服,在三年前顾铮离家时为他匆匆披上,针脚粗陋得惨不忍睹,若非衣料上好,怕是早就破烂不堪。
——“这件衣服最合你身量,你回家时要穿上它,好叫我看看你是胖了还是消瘦,在外头过得好不好。”
自然是不好的。
三年里顾铮回来了六次,每一回腰带便要多系半寸,女人没那么多细软绵密的心思,却对夫女看在眼里记在心头,只是一个字也不能说。
如今她也没机会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