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塞伯鲁斯控制媒体力量更多,操纵舆论和民意更熟练,而且更没下限。
它们肆无忌惮“估测”陆远和沐星总财产和年收入之类数字,公布在媒体上,来煽动普通人仇富情绪;然后大企业纷纷跟进,述说这些专利是如何阻挡他们进行技术创新,以及为产品增加多少成本等等——说好像如果不缴纳专利费,产品卖价就能打折样
组织,他们对资金渴求是无限。
但是哪怕陆远和沐星再没出现过,但他们还拥有群强有力朋友。像第五舰队司令官哈克特将军、第七舰队杨上将、第二舰队李华梅、著名阿莎丽环保专家伊莲、奎利大统领卡尔·丹纳等等,更有那帮“荆花”碧池们像恶狗般在边上盯着……谁想动那笔钱,都要有被这帮疯女人咬死觉悟!
两年前“沐星法案”,就很出色证明这点……只要想起那件事,“幻影人”还能感觉到痛彻心扉滋味!
……
所谓“沐星法案”,是指在沐星彻底失联大约年之后,由某个唯地党派议员向星联议会提交表决议案。
们都知道,唯地党早就和当初党派发生本质改变,他们现在就是塞伯鲁斯外套之。塞伯鲁斯由于早期投资沐星实验室,中期又跟黎明号保持着紧密技术交换关系,因此整个塞伯鲁斯系十几个跨国集团、数百个中型企业,走几乎都是黎明号设定技术路线。
这之中除去为军方订单服务企业之外,大部分民用、商用产品几乎全部都是需要交纳专利费。因此仅在专利方面支出,年便超过十亿星元!为此塞伯鲁斯不得不另想办法。
而该法案核心内容就是,“凡是与文明进步密切相关科技,为造福人类,应当适当缩短专利期限,并在专利期后完全公开核心技术内容”。由于所谓“文明进步密切相关科技”要诞生在两个世纪之前,早就过专利期;要就是普洛仙人留下,根本不需要专利费——能够被申请成专利新技术,又是重大到关系文明进步,实际上只有沐星最新研发那些科技而已!
因此这个提案从开始,就直指沐星名下持有大部分专利,因而被称为“沐星法案”。
尽管在法案提出之后,军方很快就站出来,公布沐星与军方“星元授权”协议。但是个是研究成果利益相关方过少,没有多少大企业会坚定和沐星实验室站在起,哪怕军方也是这样。另方面,沐星对自己专利保护做不够好,也容易成为被攻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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