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里,张国祥天天跑县委,只是每次都在大门口被拦下,到后来他又故技重施拦车,这次拦到是李县长,李县长当时笑着说帮他解决,但几天后,张国祥就被县局拘留,刑侦杨队长警告他不要再四处捣乱,破坏延山安定局面,不然会将他当作现行反g,m关起来。
唐逸是偶然知道这个案子结果,这案子他以为和雷浩打个招呼,早就办利落,谁知道天晚上在家和陈达和喝酒时陈达和笑呵呵说起张国祥
和雷浩讲讲,最后说:“雷书记觉得走法律途径,张小光会不会败诉?”
听唐逸问张小光会不会败诉,雷浩就知道唐逸比较倾向张小光方,当然,这也是唐逸刻意让他听出来。
雷浩皱着眉,他虽然抓政法工作,其实对法律并不熟悉,思索会儿,笑道:“看啊,这官司真打话,张小光应该会赢,现在很多农民工都不签订合同,出事公司就不管?没有这个道理嘛!回头和高院长碰个头,聊聊这个事儿,大公司也不能欺负人嘛!当然,切要以法律为准绳处理。”
唐逸点点头,也就不再提起这个话题。和雷浩说起近期些工作。
……
张小光案很快经延山县人民法院审裁定,即使张小光不是正东建筑员工,但他们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张是在工作时受伤,应当属于工伤,对张小光工伤正东建筑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法院维持县劳动局对张小光工伤认定申请,并判决正东建筑除承担张小光全部医疗费用外另赔偿三万元生活费。
正东建筑当庭表示不服,会进行上诉,不几天,县检察院就对县法院审结果向延庆市检察院提请抗诉,认为县法院模糊事实,裁决书中对张小光不遵守安全条例导致隐患避而不谈,在主体责任认定上存在问题,判决结果有失公允。
当时国家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毕竟那时候大多数工人都在国有或集体企业,国有企业也没谁会在工伤上难为职工,甚至在家磕碰弄个诊断书也能算工伤。工伤纠纷也就不多,法律就不完备。到九八年劳动部才出台《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才对工伤认定进行规范。所以检察院抗诉理由倒也算充分。
延庆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抗诉理由成立,六月二十日,延庆市检察院向延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七月二日,延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延山县人民法院再审。
从第次判决生效到被发回重审,已经是个月时间,就这已经是极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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