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成普通名词。以为此种说法能受人欢迎,必定于人性上有关系,因继续研究。到民国九年,想出种说法,似乎可以把人性问题解决,因著《心理与力学》文,载入《宗吾臆谈》内。这种说法,未必合真理,但为研究学术起见,也不妨提出来讨论。
西洋人研究物理学研究得很透彻,得出来结论,五洲万国无有异词,独于心理学却未研究透彻,所以得出来结论,此攻彼讦。这是甚道理呢?因为研究物理,乃是以人研究物,置身局外,冷眼旁观,把真相看得很清楚,毫无见,故所下判断最为正确。至于研究心理学,则研究者是人,被研究者也是人,不知不觉就参入见,下判断就不公平。并且是众人中之人,古人云:“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即使此心放得至公至平,仍得不到真相。因此主张:研究心理学,应当另辟个途径来研究。科学家研究物理学之时,毫无见,等他研究完毕,们才起而言曰:“人为万物之,物理与人事息息相通,物理上公例也适用于人事。”据物理公例,以判断人事,而人就无遁形。声光磁电公例,五洲万国无有异词。人之情感,有类磁电,研究磁电,离不脱力学公例,们就可以用力学公例以考察人之心理。
民国九年,家居载,专干这种工作,用力学上公例去研究心理学,觉到许多问题都涣然冰释。因创公例曰:“心理变化,循力学公例而行。”从古人事迹上,现今政治上,日用琐事上,自己心坎上,理化数学上,中国古书上,西洋学说上,四面八方印证起来,似觉处处可通。有这条公例,不但关于人事上切学说若网若纲,有条不紊,就是改革经济政治等等,也有定轨道可循,而心中疑团,就算打破,人性问题就算解决。但要声明:所谓疑者,是心中自疑,非谓人人俱如是疑也。所谓解决者,是自谓解决,非谓这个问题果然被解决也。此乃自述经过,聊备说而已。
本来心理学是很博大精深,是个讲厚黑学,怎能谈这门学问?说“心理变化,循力学公例而行”,等于说“水之波动,循力学公例而行”。据科学家眼光看来,水之性质和现象,可供研究者很多,波动不过现象中之小部分。所以谈心理,只谈得很小很小部分,其余不知道,就不敢妄谈。
为甚力学上公例可应用到心理学上呢?须知科学上许多定理,最初都是种假说,根据这种假说,从各方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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