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啾啾”两声尖响,把卢振宇吓大跳。他扭头看,自己身边就停着辆JEEP牧马人,闪两下车灯。
猥琐男点点头,拖着少女来到车旁边,打量着这辆牧马人,喷着酒气,骂骂咧咧:“这娘们儿,有俩钱儿烧,买这好车!”
这老色鬼明显也喝不少酒,卢振宇隔着好几米都闻见股浓烈酒气扑面而来。
少女努力睁开眼,看到卢振宇。她似乎想求救,挣扎着抬起只手,伸向卢振宇方向,迷迷糊糊地呻吟声:
“哥哥……”
见个猥琐男架着个妙龄少女,朝自己这边走来。
那猥琐男半秃脑壳,尖嘴猴腮,看样子有四五十岁,却穿着花里胡哨衬衫,紧身牛仔裤,口袋露着半截酒瓶子,脚蹬高帮马丁靴,戴着手串,夹着手包,叼着烟卷,瞪着酒色过度红眼睛——看就是那种混不怎样老社会人。
他贼眉鼠眼,左顾右盼,边在少女身上乱摸——不对,是翻口袋,把少女身上口袋都掏遍,然后又把手伸进女孩包内乱翻。
那少女明显被下药,几乎是人事不省,只是被老混混架着,跌跌撞撞地跟着走。她也就是十七八岁样子,袭纯白衬衫、长裙,斜挎着个帆布包。乌黑长发扎成两只蓬松小辫拖在肩上,脸上架着黑框眼镜。虽然双目紧闭、面色惨白,但仍然难掩姣好容颜。
卢振宇躲在小巷口阴影里,冷眼看着这幕。要是在几天前,他肯定正义感爆棚,没准就出手救人。就算不出手,也得想办法报警。
但是现在,他已经不为所动。在欲望之街,这种“捡尸”随处可见,而且卢振宇已经尝透多管闲事带来苦果。
就在几天前,就因为自己时想做个好人,搞得自己失去切——工作、前途、钱包、手机、银行卡,最重要是连性命也差点丢。到现在弄得跟乞丐样,还不知道下顿饭在哪儿呢。
卢振宇已经下定决心,决不再管闲事。哪怕这老混混就在自己眼皮底下干这个女孩,只要他给十块钱买饭吃,自己帮他把风都行。
猥琐男在少女帆布包里掏片刻,掏出串钥匙。他看看钥匙,自言自语说:“来,咱看看是哪辆”,边拿着钥匙,往停车场方向抬手。
停车场上车没有辆有反应。猥琐男爆句粗口,拿着钥匙换个方向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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