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璇有些语塞,人勇气很奇怪,第次可以勇敢无畏,而第二次时候,就会有所衰竭,特别是当着同学面,她点不下这个头,但内心深处,她依然为之心动。
“沈还英,这是决定,你不要……”
李牧话才说到半,就对上平光镜下带着冷意眸子,那瞬他只觉得自己被股强大力量锁住全身,本能让他停止挣扎,甚至连言语都忘记。
“既然如此,那你有没有对她说,能救她腿,不必经历初拥,也没必要成为吸血鬼呢?”
霍金利:艹!沈还英这个妖孽!
声音很轻,但歌者对于血族吸引是致命,即便是在打斗时,李牧也还是听到,然后他个停滞,就被霍金利摁倒在桌子上。
谭昭不知打哪摸出来副金丝边眼睛戴上,这才施施然坐在椅子上:“他告诉你,他身份?”
任璇咬着唇,轻轻点点头:“知道,他是吸血鬼。”传说中吸血鬼,不老不死,以血液为生吸血鬼。
“他也告诉,是……他歌者。只要变成吸血鬼,就能像从前样走路。”
谭昭当着合格聆听者:“你答应吗?”
任璇瞬间瞪大眼睛,她当然不傻,沈美人现在表现出来东西显然也不是常人,就在听到这话瞬间,她心里就信大半,但本能驱使着她发问:“真?”
谭昭点点头,他既然遇上,还是同班同学,能救他肯定是会出手:“九成把握,就看你选择。如果你想选择成为血族,那你没必要考虑医学手段,但如果你还想做人类,那可以帮你。”
任璇定定心,这才鼓起勇气道:“对不起沈还英,不是不信你,能问下,你为什要帮吗?”
这个问题,谭昭交叠起双腿道
沈美人救过她,任璇对沈还英是有多层信任,闻言她摇摇头,却又点点头,很是坦诚:“心动。”
平心而论,是下半辈子都坐在轮椅上活着,还是成为不老不死却能自由行走吸血鬼,在没有深入解之前,或许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
长生不死吸血鬼时髦值点满,只需要改变饮食作息就可以避免残疾,这听上去确实非常诱惑人,任璇在知道自己腿可能永远都恢复不时,是完全没办法接受,或者说,没有个正常人会平静地接受残缺自己。
她刚才,就像是被魔鬼引诱样,即便知道这样可能太草率,但还是情不自禁地选择相信最后点烛火。
谭昭闻言,推推眼镜道:“那要继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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