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昭眨眨眼,露出个好看笑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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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没有收到任璇电话,谭昭也并不急,他将李牧丢给西里尔后,就去蓝调上班。酒吧如既往地歌舞升平,只是不知道哪天起,蓝调突然多许多国外面孔,他们既不是血族,也不是狼人。
不过这些面孔不仅外貌漂亮俊美,还各个都跑来搭讪谭昭,谭昭只觉得自己像是被定点刷好感NPC,只是很可惜,他天生荷尔蒙绝缘体,对情爱无感。
系统:那是因为这个原因吗?你就是注孤生。
[你最近吃瓜吃得很快乐嘛?还听说你和家小祖宗玩联机双人小游戏?]
谭昭觉得自己在阿曼德面前,像极十万个为什蠢孩子,但既然有机会,他还是得问问:“初拥,是血族将自己原始血液注射给人吗?”
阿曼德听,就知道对方猜到什,当然他也不做隐瞒,点头道:“你猜得没错,当血族对自己歌者初拥后,歌者对于血族独特吸引力会随着时间推移,满满消减,直至消失。”
道理很简单,血族嗅觉只对血液有反应,当歌者血液被自己血液同化之后,就跟自己左手摸右手个样子。
由血液控制爱情,也将由血液消亡,这才是歌者之于血族最残忍地方。
哪怕,有血族拥有千分之幸运,在血液吸引消退后仍然深爱着歌者,十年,百年,甚至千年,谁又能保证永远不变呢。
系统:不行啊,系统也是有独立时间。
[呵~]
不过也因为这些俊男美女,蓝调这段时间业绩都多冲十个点,经理更是为留下Lee,又加次工资。
但就在半个月后,谭昭向经理提出辞职,经理当然不同意啊,好说歹说,总算是保留职位,说等他旅游回来上工就行。
“什旅游?要去个月那久?”
“人类,渴望得到永生不死、容颜永驻力量,却在得到之后,计较曾经被自己用来换取这份力量细枝末节。”阿曼德捏着自己手掌,似乎想起什,脸上难得有几分嘲讽笑容,“你身上,有种很像血族力量。”
谭昭怔忪,随即笑:“你可真敏锐,但还是人。”即便他拥有相对很强力量,他也还是食五谷杂粮,每天要有充足睡眠,会交朋友,会遗憾,会高兴,会失落,也会不舍离别。
“你很幸运。”阿曼德忽然开口,这还是谭昭第次听到这位亲王带有情绪发言。
“……荣幸?”
亲王骄矜地点点头,作为回答,谭昭又点两个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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