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这柄枪,送给你。”他突然叫名字,并且微笑着扬起手里枪。所有人目光集中到身上,只能起身向前走,站在他身前两步远地方。
“如果你执意下井——带上它,当年勃朗宁公司单独为锻造这柄枪时候,并没有给它个阿拉伯数字庸俗编号,而是起个中文名字。他们,把它命名为‘盗墓之王’。”
这段历史,不止次听他说过。那时候,手术刀也以为自己是独步天下盗墓之王,以为地球上只有自己才能配得上这柄枪。结果由于大哥杨天出现,他羞愧得再不敢以这柄枪示人。今天拿出来送给,可谓意义深远。
帐篷里鸦雀无声,等双手恭恭敬敬地接过枪,纳突拉才猛然开始用力鼓掌,随即其他人也各怀心思地起鼓掌。
“……其实担当不起这柄枪,手术刀先生,请您还是……”
。
萨罕长老点点头:“非常好,英明。”完全是副嘲讽之极语气。
纳突拉阵狂笑,身子底下木椅发出咯吱咯吱怪叫声。他身材并不肥大壮硕,但眼神、手势之间流露出来凶悍狂野之气,虽在十步之外,还是令呼吸感到不舒服。
在埃及国内,大祭司权势可以说是人之下、万人之上,很多时候,总统都会需要他出来安抚民心,所以,纳突拉狂傲有情可原,任何人在他位置上,只怕都会目空切。
其他人,根本没有插嘴机会,特别是切尼与詹姆斯,几次张嘴要说话,都给纳突拉彪悍眼神压制住。
枪柄上,还带着他手心里余温。
“风,你能当得起,肯定能。从你在墓穴里说要下井去看看时,就知道,又有颗盗墓界新星诞生!你勇气,犹胜过当年,将来盗墓界,必将为你骄傲!”他从来没对做过如此高评价,当
目光十几次偷偷瞟着手术刀,希望能发现他,bao露出破绽,但却无所得。
他当然就是手术刀本人,无论从衣着穿戴还是面部表情、五官相貌上来看,他与别墅里那个稳坐钓鱼台手术刀,没有任何不同。
唯点变化,他手里握着已经不再是酒杯,而是柄金色超长左轮手枪。
那柄枪长度足有尺,从枪口到手柄,全部镀以金水,明晃晃地甚为抢眼。
知道它来历,由手枪名家勃朗宁公司出品,制造过程中除机械切割加工外,有百四十多个细节是由人工完成,绝对是左轮手枪中劳斯莱斯,并且也是在短枪中唯能跟“沙漠之鹰”对抗超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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