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叹正准备睡觉,被方邵康叫了过去。
“黑炭,咱们明天去卖艺吧!”
郑叹:“……”为什么这丫的会突然有这样的想法?
“听说很多人带宠物卖艺的,那种赚钱多。喏,我专门给你准备了个这玩意儿!”
说着方邵康拿出一个吃完的玻璃罐头瓶,另一只手拿着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铁勺,用铁勺敲了一下罐头瓶,发出“叮”的一声脆响。
,在他们休息的时候,过去聊了聊。
这五个年轻人并不是这个城市的,也不是同一个地方的人,都是走到这里碰到了,大家也谈得来,就准备搞个乐队。本是上高中的年纪,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却并没有去上学,他们说因为太喜欢音乐,也想出来闯闯,见识一下世面。
在很多人的青春年代,都会有一个关于流浪的梦想,一个流浪情结。这种流浪算是一种对自由的向往,对梦想的追求,似乎没有什么能够阻挡那颗年轻的躁动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心。
郑叹模糊想起以前见到过一个流浪歌手,二十多岁的年纪,每天背着一把吉他,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都唱过,有时候还会被一些小酒吧请过去唱唱。人们说起流浪歌手,都是“居无定所,四处漂泊”之类的印象。对于流浪歌手,郑叹也只停留在一个落魄的背影上,没有太多的记忆了。
那时候的郑叹经常出没会所KTV等地方,没那个闲心去听街头卖艺的嚎,对于流浪歌手也抱着一种轻视的态度。偶尔在一些漂亮妹子面前充个善人,撒点钱,而不是去当成一种精神享受,说到底,不过是偶尔消遣一下罢了。
看着罐头瓶和铁勺,郑叹大概知道方邵康想让自己做什么了,但是,这时候他权当自己听不懂。
“我需要的是大家的欣赏,而不是可怜我,我们也不像别人想象的那样蓬头垢面,不是头发里面甩出几只虱子就是所谓的街头艺术……”跟方邵康聊着的那个年轻人说着,将自己的想法分享。
“那你们这种,每天能赚多少钱?”方邵康问。
那年轻人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不定吧,以前自己一个人的时候赚得少,几天才能凑一张车票钱。现在好了些,我们也就在这里唱一会儿,前天联系了一个小酒吧,再晚些时候会过去唱唱,现在还早,来这儿唱就只是练练。”
方邵康看着地上扔的那些钢镚,若有所思,离开之前找了家店子租了把吉他,不是什么太好的吉他,还比不上那几个孩子手上的。
晚上回那个小旅馆,方邵康试了试吉他,起初还有些生涩,但渐渐地就熟练了,显然以前是练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