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有据!
知道,这叫试切创,在z.sha事件中多见,但是此案显然肯定不会是z.sha,所以时没有想明白,就摇摇头。
飙哥说:“这个看似是试切创拖尾痕迹,实际是多次切割同位置形成,因为着力点在颈部前侧,而颈部切面是类圆形,所以创口两侧力度就会明显减少,多次切割颈部,导致个巨大创口,在创口两端就会形成多条皮瓣。”
挠挠头,觉得这个是知道啊。
飙哥接着说:“颈部损伤,比对头部损伤有个特征,就是集中。头部损伤很分散,符合在搏斗中形成,颈部损伤集中,且血迹流注方向是从前往后,说明颈部损伤是在死者已经倒地并失去抵抗能力时候形成。”
又挠挠头,心想这个也知道啊。
突然,知道飙哥问这个问题意思:“明白,飙哥。你是说,死者明明已经失去抵抗能力,并且损伤已经足以导致他死亡,但是为什凶手还要切割没有抵抗能力死者颈部?对吧?觉得,这个行为出自凶手恐其不死心态。所以认为,这是起熟人作案案子。”
飙哥赞许点点头:“对。就是这个意思。熟人作案可以定,那你看看这个熟人应该是何时、如何进入现场呢?”
在回法医中心路上,已经捋清楚自己思路,面对飙哥问题,如数家珍:“死者衣着整齐,尸体旁边还发现他去健身中心工作时候带洗漱用品,家里没有任何房间开灯。结合刘刚下班时间,所以认为,这个熟人不应该是晚上敲门入室,而应该是和刘刚起回到刘刚家。且刚进门就进行打击。所以要重点查和刘刚在健身中心交流过人,或者是他下班时遇见人。”
“你有什依据说刘刚是刚进门就遭到袭击呢?”飙哥接着发问。
“有依据。门口玄关处墙壁上有枚刘刚自己血掌印,但门口玄关处没有搏斗痕迹和血迹。为什在客厅里搏斗、受伤,会在门口玄关处留下血手印呢?结合刘刚穿着外出衣服但穿着拖鞋这点,认为玄关处血手印应该是刘刚在门口换鞋时候遭到别人从背后打击,导致头皮破裂,他下意识用手捂头,手上沾血,因为头部受伤会导致晕厥感,他又会下意识去扶墙,所以留下这半枚血掌印。而后刘刚被凶手推进客厅,与凶手发生打斗,因为开始受伤,即便他身体强壮,依旧不是持有凶器凶手对手,所以就有后来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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