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区别。等我说完了,他讲了一句话,把我惊呆了——
(夏祝辉插话:“他说什么?”)
“他说,你女儿的死恐怕不是高震造成的。
“我当时就蒙了,于文洋来我家时,亲口告诉我,是高震抢了我女儿的药瓶,放在遥控车上,操纵着乱跑,我女儿拼命追赶导致哮喘发作,药瓶又找不到了,我女儿才……怎么这个小林说不是高震造成的呢?可是他真的好厉害啊,指着档案夹里的材料——其中有一份是我女儿死亡现场的勘查报告,一一指出疑点,听得我一身冷汗!不由自主的,我给他跪下了,求他帮我女儿找回公道,他没有搀我起来,反而用很冷淡的口吻说,你是孩子的父亲,只有你自己才能替她找回公道。
(夏祝辉一拍大腿:“这话牛逼!”)
“然后,他走了,一个礼拜没有露面,那一个礼拜过得啊,我就像活在地狱里,整天整天不吃饭,整夜整夜不睡觉,我根本吃不下,根本睡不着!监狱领导还来给我做思想工作,有问题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不要闹绝食……就在这时,小林又来了,他与我的那次会面,我这辈子——不,下辈子也忘不了!
“他说他勘查过我女儿的死亡现场,虽然没找到什么证据,但是在矩形铝皮横槽上发现类似我女儿的药瓶击打过的痕迹,结合我女儿临死前的位置、留在墙上的掌纹,以及于文洋的足迹,怀疑害死我女儿的是于文洋。他又找到保安巩柱,没聊几句,巩柱就把真相告诉他了,还承认那个有于文洋和我女儿指纹的药瓶就在自己手里。他又去我家查清了我父亲截肢的原因,原来于文洋在送给我父亲的鞋里塞了一双掺有铁砂的鞋垫,糖尿病患者脚部本来就不敏感,特别容易因磨损而感染、溃烂,我不在家,他没人陪着看病,就这么没了一双脚……
“我听完,不禁痛哭失声,小林也不说话,等我哭得差不多了,问我下一步想怎么办,我说我心乱得不行,不知道该咋办。小林说,我现在有两个选择,第一是他向巩柱要来药瓶,帮我向司法机关提起针对于文洋的刑事诉讼。不过,我国《刑法》第17条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抢劫、贩卖d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导致我女儿死亡时未满16岁的于文洋,在没有铁证证明他的行为是‘故意’的前提下,根本不用负刑事责任,就算要负,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