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月后,谤名满城,“曾屠户”“曾剃头”之类绰号流传开来。长沙城中“文法吏大哗”(23),都视他为仇敌。甚至当时些老朋友如李瀚章、魁联、朱孙诒、郭嵩焘、欧阳兆熊等都给他写信,表示对他种种作为不理解和担心。李瀚章为此专门写信给他,“劝其缓刑”。
成为众矢之原因,是曾国藩动别人奶酪。
权力是封建*员们眼珠,是*员们生命,是*员们精神支柱,也是*员们灰色收入主要来源和得到他人尊敬、巴结、攀附唯资本。因此*员们视自己权力范围就如同狗看着自己食盆里骨头,寡妇看着自己独子,或者美女守着自己敏感地带样,绝不许他人触碰。他们可以允许自己无所作为,“占着茅坑不拉屎”,却绝不允许别人在这里有所作为。
曾国藩悍然成立不伦不类“审案局”,将自布政使到各府州县长官社会治安权收归自己名下,“巨案则自行汇奏,小者则惟吾专之”(24)。他对那些贪鄙畏葸地方官吏本来就极不信任,他说:“地方官明明知之而不敢严办。”(25)所以常常越过他们,直接下达命令。他办案不走正常司法程序,规定任何人都可以直接捆送土匪流氓到他这里来,不必经过过去那些层层手续。“斩刈唯恐不速,尚何牵拘文义之有?”(26)“切勘转之文、解犯之费,都行省去,宽以处分,假以便宜。”(27)他办案不尊重行政程序,总是径自决定,从速处理,以免有人来说情纠缠:“期于立办,无所挂碍牵掣于其间。案至即时讯供,即时正法,亦无所期待迁延。”有次,他甚至直接从湖南首县善化县衙提走人犯。事后他在给朋友信中得意地说:
昨城内捆献土匪,本交善化县。敝处闻信即提来,已立枭二人矣。(28)
这就惹恼通省文官。案子就是钱,不是现钱也是天大人情。你把抓捕、审判、监禁、处决权通通收归自己所有,别人还有什活路?
曾国藩视湖南通省*员如无物,更是大伤文官们面子。你要当好官,出成绩,这可以理解,谁不想往上爬?但能不能别把们踩得这样狠,反衬得这样无能?你半年里办事,超过湖南几十年工作成绩,这样干法,别人面子往哪里摆?
咸丰皇帝任命“帮办团练大臣”,并非曾国藩人。从咸丰二年(1852)十月至三年二月,他口气任命十个省共四十三位退休或者丁忧在家前*员为团练大臣。
绝大多数团练大臣行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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