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曾国藩全集·
(83)《曾国藩全集·日记》3,岳麓书社,2011年,第323页。
(84)八月十六日日记:“次早晨视四体,两臂、两腿、腰脊,瘦去半,膝以下更甚,断不能再服官矣。”
(85)曾国藩:《请饬李鸿章暂驻徐州调度军务片》,《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三十,第45~56页。转引自董蔡时:《曾国藩评传》,苏州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323页。
(86)朱东安:《曾国藩传》,辽宁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206页。
(87)《曾国藩全集·书信》7,岳麓书社,2011年,第764页。
。
(74)《曾国藩全集·家书》2,岳麓书社,2011年,第511页。
(75)王尔敏:《淮军志》,中华书局,1987年,第348页。
(76)《曾国藩全集·书信》4,岳麓书社,2011年,第232页。
(77)《曾国藩全集·书信》7,岳麓书社,2011年,第424页。
(88)《李鸿章全集》,时代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488页。
(89)《曾国藩全集·书信》8,岳麓书社,2011年,第435页。
(90)《曾国藩全集·书信》9,岳麓书社,2011年,第152页。
(91)《曾国藩全集·书信》9,岳麓书社,2011年,第153页。
(92)《曾国藩全集·家书》2,岳麓书社,2011年,第464页。
(78)《李鸿章全集》,时代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3265页。
(79)《李鸿章全集》,时代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3267页。
(80)与此同时,针对捻军与地方联系紧密特点,曾国藩又制定“查圩”之法。所谓“查圩”就是命令地方官清查农村圩寨,以清查户口来切断捻军同老百姓联系,使之不能从老百姓那里得到补给。曾国藩规定,各乡村建立圩寨,圩设圩长,坚壁清野。在圩寨外高筑墙、深挖沟,凭墙“击贼”。把人丁、牲畜、粮米、柴草等切足以资敌物资,搬入圩寨之内,使捻军来后“无可掳掠”。同时分别良莠。圩长应编造良民册与莠民册,对于那些参加捻军或与捻军有联系,注入“莠民册”,情节严重不仅要杀头,还要连坐。
(81)《曾国藩全集·奏稿》8,岳麓书社,2011年,第165页。
(82)《曾国藩全集·批牍》,岳麓书社,2011年,第3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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