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税收。乾隆皇帝在即位之初,就在《大清律例》中增加新条:“各省*员不得再重新丈量农民土地,也不得强令农民向官府汇报自己开垦荒地。”这其实就是宣布,农民新开垦出来土地,永远不用给国家交税。乾隆年间,由于皇帝鼓励垦荒,全国耕地已经超过十亿亩。但是乾隆年间国家税收,始终只按七亿多亩征收。诚如乾隆所言:“民为邦本,庶富相因,但令小民于正供之外,留分盈余,即多分蓄积,所谓‘藏富于民’,‘百姓足,君孰与不足’者,此也。”
乾隆登上皇位后所做第个重大决定,就是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免除拖欠多年农业税。在即位诏书中,乾隆宣布,凡是拖欠十年以上,也就是雍正三年以前所欠农业税全部免交。仅仅过20天,皇帝再次颁旨,宣布去年以前,即雍正十二年以前所有未交农业税,律免除。大清帝国子民们,特别是众多贫困人口,是摆脱多年沉重欠税负担进入乾隆时代。这在以农业税为主要财政收入传统社会,是个影响非常巨大决定。
在此后漫长60多年统治中,乾隆帝多次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农民农业税,从而使自己成为中国历史上减免农民税款最多皇帝。他在乾隆十年(1746年)、三十五年(1770年)、四十二年(1777年)、五十五年(1790年),以及嘉庆元年(1796年),先后五次,普免全国钱粮,共少收农民白银1.4亿两,粮食1200万石。这白花花银子和沉甸甸粮食,原本都是他爱新觉罗家法定收入,是可以归他任意支配。如此手笔,不可谓不阔绰。据《清代国家与社会》书提供数字,乾隆朝所减免农业税总数为2.0275亿两白银,是中国历朝之冠。如果粗略地以两白银折人民币200元计算,可合今天币值405亿元人民币。如果说这个数字仍不够直观,那们再用另个数字来表述下:乾隆减免农业税占乾隆朝财政总收入7.57%。而国于2005年宣布免除全部农业税,其占全国税收收入比例不过是1.7%。
乾隆深深懂得贫富差距过大是社会动乱源头,所以他采取许多照顾最底层民众措施。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继位为君三月余弘历,下达“劝减佃租”谕旨。他在谕中讲道:“减免农业税,地主所得到好处居多,那些无业贫民,租种别人土地,终岁勤劳,但是却得不到恩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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