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能代表明代人道主义水平倒退的是殉葬制的恢复。这本是先秦时代的
宗的时代,国家财政收入接近16000万贯,这个数字是唐代最高额的3倍。明朝在财政收入最高的时候,也不过是宋朝这个数字的19%。
更具说服力的是财政收入的构成,也就是说,钱是从哪儿来的。中国历史上,农业税一直是国家收入的主体,国家税收都是从农民手里收上来的。但是到了宋朝,财政收入主要靠工商税收,占财政收入的70%,农业税只占30%。在中国历史上,像宋朝这样的情况绝无仅有。这说明,宋朝巨大的财政收入不是靠加重对农民剥削,而是由于国民经济飞速发展,工商业极度繁荣。到了明朝时,农业税又一次占了大头,占了总收入的81%,工商杂税只占总收入的12%。从这个数字我们能看出,和宋代相比,明朝商品经济是何等落后。
因此,宋代达到了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的最高峰,社会流动性和平等化的最高峰。[7]学者夏振坤说,宋代中国的城市化水平高达22%,这是领先全世界的水平。但是到了明代和清代,城市化水平一下子降到7%左右。[8]而根据学者张杰提供的研究数字,明清的城市化水平只有4%。[9]
四
在“现代”的经济和社会结构基础上,宋代的人权发展水平也很高。
宋代在中国古代史上第一次取消了奴隶制。
在宋代之前,中国历史上一直存在着使用奴隶或者叫奴婢的现象。大户人家大量使唤奴婢,而且奴婢的社会地位十分悲惨,可以随便买卖,和牲畜的地位差不多。
到了宋代,虽然也使用“奴婢”这个词,但是这个词的意思已经和以前朝代完全不同了:在宋代,“奴婢”也是平民,是被人雇佣的,类似于今天我们所说的“保姆”或者“司机”。他们不是雇主的私产,而是自由民,就是为了挣工资给你打工而已。
宋朝对贩卖人口的惩处也是极为严厉的。拐卖人口者,会被处以绞刑。比今天把人拐进黑砖窑受到的处理要重得多,今天我们顶多判上几年。而且和今天惩处拐卖妇女儿童的法律不同的是,宋代规定,不光拐卖者要处重刑,买方也要从重惩处,买家的罪责仅比人贩子减一等。[10]
然而你要是读《金瓶梅》等明代文学作品,可以发现,到了明代社会,奴隶现象再度盛行,而且非常普遍。主人可以像处理自己的财产一样,把奴婢随意送人。在家里,对待这些奴婢的态度也是想打就打、想骂就骂,虐待奴婢这种情况在明代非常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