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普遍认为,欧洲中世纪是个“黑暗时代”。提到中世纪,们首先联想到往往是被烧死在火刑柱上布鲁诺,荒唐赎罪劵,罪恶“初夜权”,还有导致个城市1/3人口死亡可怕黑死病。
所以,被蛮族入侵后,欧洲就如同那个吃毒苹果公主样进入漫长沉睡期,直到15世纪才再度苏醒。
然而,近几十年来,学者们在大量数据和扎实研究基础上,发现所谓中世纪“黑暗时代”并没有那“黑暗”,或者说,这是个黑暗与光明并存时期。而且这个“黑暗时代”恰恰是今天西方制度形成期。换句话说,要是没有经历中世纪,就没有今天独特西方文化。
二
历史并不是沿着“进步”这条单线前进:西罗马帝国灭亡带来无数混乱、死亡和毁灭,出现巨大倒退,城市被付之炬,欧洲沦为农村。中世纪早期欧洲,确实在各方面都落后于同时期阿拉伯帝国和中国隋唐王朝。
关于中世纪各种说法,有些需要澄清。比如“初夜权”早已经被学者证明并非种真正实行过制度,而只是种“乡野传闻”或者说对中世纪污名化说法。现代法国史学家阿兰·布莱认为,欧洲初夜权是种乡野传奇而非实质法律或习俗,他证据是,到现在为止学者们并没有发现任何例真实施初夜权档案资料。们都知道,中世纪社会是在罗马教会严格精神统治下,女性童贞非常重要,夫妻制之严格,国王都不能随意离婚再娶,领主们怎可能制定初夜权法规来触怒教会呢?[11]
也有些中世纪黑暗制度是确实存在,并且可能比普通读者所解还要黑暗,比如宗教裁判所和火刑。天主教组织结构本身带有专制倾向。“如果有人稍越雷池步,挑战教皇,便被教会视为背离上帝,大逆不道,重者甚至要处以极刑。”[12]德国宗教法庭烧死10万名女巫,法国和苏格兰也差不多处决1万多名。至于处死异端就更为普遍。仅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就判处38万异端分子,其中被火刑处死就多达10万人。
中世纪欧洲人生活和中国等文明比起来,在很多方面也是粗鄙落后。中世纪欧洲《礼仪书》规定:“痰不要吐到桌子上,也不要飞过桌子。”们再来看段《不伦瑞克宫廷规矩》:“每个人,无论是谁,白天黑夜、餐前、餐后或就餐期间,都不能在走廊里、居室内、楼梯上或者螺旋形石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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