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阻碍民营经济发展,除文化上贱商因素外,还有官营工商业传统。
早在周代,中国就实行“工商食官”(《国语·晋语四》)制度。什意思呢?就是手工业和商业要国家来经营。当时z.府建立大量手工业作坊,并设“工官”管理。工匠吃住由z.府提供,所谓“官廪之”。要按z.府要求生产各种东西,“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工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究其情”(《礼记·月令》)。制造出来东西上要刻上工匠名字,如果质量有问题,就要治罪(后世明代城砖,上面也刻着工匠名字,目与此相同)。至于商人,“府藏皆有贾人,以知物价”。官府有专门官商负责采买等事。
当然,关于周代这些制度描述过于规整细致,显然是经过后世加工,不见得完全可信。但是至少从春秋战国开始,政治家们就不断论述通过国家垄断经济控制民众意义。管仲除“利出孔”理论外,还提出“官山海”思路,即由国家来垄断和经营自然资源(“山海之利”)开发理论。他开创盐铁专营制度,目是“塞民之羡,隘其利途”,即通过垄断堵塞民众致富之途,以控制国民经济。因此他规定,所有食盐都必须由z.府统收购,统运输,统定价销售,即“官收、官运、官销”。据说齐国由是富强,称霸诸侯。
汉代初期,度奉行黄老无为之治,放松对民营经济管制。结果经过文景之治休养生息,经济迅速恢复,全国形成关中、巴蜀两大商业城市群,成长出些全国性商业大都会,著名是“五都”,即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大批大工商业主崛起,或经商,或开矿,家业万贯,实力相当雄厚。司马迁《史记·平准书》中说:“富商大贾或蹛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就是说,富商大贾有大量役使贫民,前呼后拥,车乘百余辆,囤积居奇;有冶铸煮盐,家财积累到万金。这时期,冶金业、制盐业和铸币业都相当发达,工匠们用高炉炼铁方法已经非常普遍。西汉时期,中国“在生产技术造诣上,在钢产量和质量上,比之18世纪英国工业g,m时钢铁工业所达到水平,并无逊色,但是中国却早两千年……”[53]。这时期市场经济秩序自发生成和扩展,似乎预示着市场规律会不断冲破各地和各种各样“布罗代尔钟罩”(theBraudelBellJar),从而导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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