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次英缅战争之后,缅甸方面竭尽全力砸锅卖铁向英国人赔款,另方面又千方百计拒绝让英国公使进驻缅甸首都。
为能让缅甸接受英国驻缅甸使节,英国人费尽心力。1826年,英国派出约翰·克劳福德(JohnCrawford)前往缅甸首都阿瓦谈判这问题。
缅甸国王纡尊降贵地“破格”接见他,不过却特意选择个特殊日子,那就是“悔过日”(也称“卡多”即“Kadaw”日):这是缅甸国王接受地方上头人进贡并请求国王宽恕日子。缅王在这天接见克劳福德,可以自欺欺人地理解成英国人是在向缅王进贡,并承认以前错误:“那天,国王些封臣照例都齐前来纳贡。而总督送来官方礼品也被说成是该总督臣服于‘黄金之足’,并对以往过错乞求宽恕象征。”[15]
这安排与中国晚清外交手段非常相似。在后来同治皇帝不得不接受外国公使进京并考虑公使觐见事宜时,故意把接见地点安排在中南海紫光阁。因为这是中国皇帝传统上接见“贡使”和“外藩”地方,这样来,外国使臣仍然是被当成“贡使”。[16]
经过重重波折,缅王终于同意英国人在首都设立大使官邸,然而这个官邸位置不合常理,设在片很容易被水淹没沙滩上:
当他到达缅都时候,缅廷竟不顾他职位,指定给他在片沙滩上幢房屋作为驻所。在雨季中,伊洛瓦底江泛滥,这个沙滩就被淹没在数英尺深水中。他向加尔各答当局申诉说,他所受到待遇“不是英国绅士,或说得更广泛些,不是任何个普通英国人所应受到”。
……当时,个个驻扎官都在缅甸首都搞坏身体,这成孟坑陈腐笑柄之。[17]
缅甸人洋洋自得,认为这样来自己就扬眉吐气。第二年年初,印度z.府撤销驻缅使馆,从而断绝和阿瓦朝廷外交关系。
当然,使节争端只是第二次英缅战争个小小前奏。与面子上争执相比,英国人更难以忍受是缅甸人试图推翻《扬达波条约》。
东方民族对条约尊重往往并不坚定。咸丰君臣在与英法签订《天津条约》时,曾明确宣称签署条约不过是为退兵而采取权宜之际。负责谈判大臣桂良也对皇帝说,签约只不过是“暂藉和好之说,迅速结为得计也”,假借谈判,把洋人打发走事。所以外国人走之后,随时可以推翻:“此时英、佛两国和约万不可作为真实凭据,不过假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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