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帕。“系上去的。你们看,这手帕把死者的xxxx捆起来了。”
死者马春培,男,57岁,无业,丧偶独居,生前居住在红园区台北街83号三单元四楼一号。死者生前育有一子马光,系某国有企业出纳。由于马光与其父甚少来往,所以直到案发后第二天,看到认尸启事后才发现父亲已被害。在死者下体提取一条缠绕状手帕,经检验,该手帕的质地为普通棉布,生产时间在15-20年前。手帕上提取到部分体液,分属O型血男性和AB型血女性。经过与死者的DNA比对,手帕上的米青液为死者所留,但年代久远。马光后来承认,父亲曾与一女支女有染,这是父子分裂的原因。
方木觉得死者身上缠绕的手帕是本案的关键。曾与死者发生过关系的这名AB型血女子,也许与本案有莫大的关系。
综上,方木觉得这个仪式要表达的是———被拒绝的性行为。死者赤身Naked,这本身带有极强烈的性色彩,而偏偏下体被一条手帕紧紧缠绕,这意味着死者其实已经失去了性能力。而塑料模特的装束则更能反映出这一信息。第一,“小女孩”衣着完整;第二,“小女孩”并不是内衣模特,却出人意料地穿着内裤。一方面,这再次强化了“小女孩”不可能、也并未受到性侵犯的结局。另一方面,这说明凶手确实在把“小女孩”当作一个活生生的人来看待。
赋予物品强烈的代入感,并且极为缜密地安排细节,这恰恰是仪式的特点。凶手要表达的情绪渐渐明晰:他要阻止这种针对幼女的性行为。
方木又回到市第11中学。来到现场所处的位置———花坛和仓库之间的狭小过道。他蹲在花坛前面,透过面前密集的枯枝向外看。这是校园里相对隐蔽的一个场所,如果凶手并不想追求震惊社会的效果,那么,他是想展示给谁看呢?
方木扭过身子,坐在尸体曾被摆放的位置———面前是仓库那扇污渍斑驳的窗户。难道是这窗户后的某个人?
如果方木推断得没错,那么这所学校是凶手刻意选定的一个弃尸场所,而仓库和花坛之间的弃尸位置,也并非随意为之。也许,凶手曾就读于这所学校,甚至可能就曾坐在那间仓库里上过课!
根据方木的建议,警方对那名AB型血女子的外调也有了初步结果。经马光辨认,一个叫夏黎黎的女子即为当年与死者有染的女支女。那么,他要表达的情绪就不是“赎罪”,而是“挽回”———他想证明某件事情并未发生。
如果上述推论成立,那么,凶手就不是要展示给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