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七年。刑满释放后,薛企盛纠集些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企盛房屋拆迁公司。挂靠到宏达房屋拆迁公司下之后,企盛房屋拆迁公司参与市内多处地段拆迁工作。调查结果显示,薛企盛和他手下拆迁人员,主要充当,bao力拆迁及截访角色。在富民小区拆迁过程中,原居民与拆迁公司多次发生肢体冲突甚至结伙械斗,其中都有薛企盛等人参与。
有些原居民在遭遇,bao力及骚扰后愤而报警。然而,由于部分拆迁人员都是临时雇佣来外地人,“干完活儿”,拿到佣金后就离开本地,根本无从查找。即使抓到人,口径也出奇地致,都说和拆迁公司没关系。查无实据,警方也只能对这些人处以治安处罚事。
可这次出人命,想回避也不可能。
企盛房屋拆迁公司负责人及其人员身份构成引起警方兴趣。这是些只认钱主儿,只要有利可图,什事都做得出来。般拆迁工程都不会超过三个月,而根据企盛房屋拆迁公司预算,对富民小区整体拆迁工作,即使是作为二包,利润也会超过300万元。用句话形容,那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利润高。在这样利益诱惑下,不排除他们会做出杀人害命勾当。
警方立刻传讯薛企盛及其乎下员工共十余人。薛企盛本人拒不接受传讯,并试图外逃,警方依法对其进行拘传。
薛企盛企图外逃消息曾度引起警方高度关注,并视为是其做贼心虚表现。方木却并没有这乐观,如果薛企盛真与姜维利被杀案有关,早就逃跑,根本不会等到警察找上门来。而且,在方木看来,让这群乌合之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都不在话下,但是让他们去有计划地杀人,恐怕绝大多数成员都会打退堂鼓。即便是“干活儿”,他们依靠也是人多势众。单独拎出来,恐怕个个都是怂包。而从现场提取到痕迹物证来看,作案人应该不会超过两个。
此外,薛企盛等人从经济条件和身体条件来看,确符合警方推测。但是,如果要起到恐吓其他拆迁户目,杀死姜维利就足够。完全没必要用费时费力溺死方式,更没必要布置那诡异现场。
再者,姜维利在某种程度上,和这些拆迁人员有相似之处。即,都是所谓“江湖人士”。既然都是同类人,就有处理类似问题办法和江湖规矩。如果拿出笔钱满足姜维利要求,相信姜维利会痛痛快快地搬离园区,同时对其他拆迁户守口如瓶。这做,风险和成本都比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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