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在守卫人世界里毫无名气、甚至可以说默默无闻的名字,但冯斯碰巧知道他,而且还和他见过两次面。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贵州的山村里,那是冯斯作为天选者第一次出现在守卫人们的公开视线中。在一大群守卫人当中,丁小齐穿着民警的服饰,显得多少有些与众不同。
第二次见到他,则是在那场惊心动魄的篮球馆事件中。丁小齐作为第一个到达现场的守卫人,告诉了冯斯敌人的目的是刘岂凡,并且告诉了他对付欧洲人的方法。不过在此之前,冯斯狠狠一头撞在他身上,把他的肋骨都撞断了好几根。事件平息后,丁小齐也不知所踪,冯斯很快忘记了这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瘦瘦的年轻人。
“我还记得他,丁小齐,”冯斯说,“他好像和我说过,你们家族也是一个势力并不大的小家族,而且碰巧就在‘老祖宗’所在的那片贵州山区。可是,你说我害死了他,是因为什么?难道是他被我撞伤之后……”
男孩轻轻地点了点头:“受伤之后的第三天,我哥哥离开北京,飞回贵州,但是回到家的时候,却已经受了很重很重的致命伤。他中了别人的埋伏。”
。
那个一本正经地陪她上课、陪她坐在池塘边喂麻雀、陪她参加变装舞会的凡人。
我不能扔下她,大不了就是个死,她紧握着金属架,发狠地想着。
门外的喧哗声越来越大,步步逼近,突然之间,文潇岚的眼前一黑,周围的一切都陷入了黑暗里。已经有过一次经验的她马上反应过来,这是敌人又施展开了幻域。
“喂!大头!你在哪儿?”文潇岚喊了起来。
“所以你怪在我身上?”冯斯问。
“不怪你还能怪谁?”男孩突然激动起来,提高了声音,“我哥哥的蠹痕能让他自个儿到处乱闪,虽然不如那个叫王璐的可以让其他东西也动起来那么厉害,但是用来逃命最好用不过。如果不是因为你让他受了重伤,他怎么会逃不掉?你明明知道的,你当时完全可以不去伤他,而且他如果不是为了保护你,也根本不会受伤。”
男孩嘴里的“到处乱闪”“让其他东西也动起来”,指的是丁小齐和王璐的蠹痕。丁小齐可以在蠹痕范围内瞬间移动自身,王璐则强得多,可以移动蠹痕
一只粗糙的大手伸过来,握住了她的手:“别慌,那么大惊小怪干什么。”
文潇岚吁了一口气:“你怎么能理解大人找孩子的心情……啊,亮起来了。这是什么地方?”
她睁大了眼睛,看着眼前这一片奇特的幻域,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三
丁小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