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只是打趣罢。没想到福伯却像触电般,身体如筛子样战栗起来,听到“啪”声脆响,似乎有什东西从他身上落出来。将手电朝地上照下,顿时愣住。
在地上,躺着把明晃晃匕首,刃口锋利,血槽闪动着阴森光芒。
“你要干什?”脱口问道。同时,感到阵心悸。
福伯脸上露出难以形容表情,五官都扭曲到起,他拉住衣角,用极细声音说道:“李伟,你知道吗?生病,是肿瘤。但万幸,肿瘤是良性,只要动手术割掉,就能治
门吧。”他顺手把大门钥匙交给。
无奈之下,只好接过钥匙,出火化车间,拎着手电向殡仪馆大门走去。
从火化车间到殡仪馆大门,必须要穿过块空旷平地。当来到大门,打开门后,却看到门外没有警车,也没有前来调查女警察。掏出电话,按刚才打进来号码拨过去,对方却关机。
难道警察已经抓到变态杀人狂,所以不用再找调查吗?不禁暗暗揣测道。如果真是这样,那倒是件好事,就不用再去担心杀人狂会来找麻烦。
重新关好殡仪馆大门,向火化车间走去。因为要看着路,直都将手电筒直射在地上。不过,在空旷平地上行走,没有什障碍物,所以无意中抬起手,将手电筒光柱向前方射去。
刹那间,光柱照射之处,看到条正快速移动人影。手电照射到,是那个人背影,他穿着袭黑色长袍,长袍遮住他膝盖,他正颈脖僵硬地向殡仪馆办公楼跑去。在黑夜中,他姿势显得无比诡异与恐怖。
吓跳,拿着手电筒死死将这个人背影锁住。那个人显然也觉察到自己被发现,奔跑速度变得更快。大声叫声:“站住!福伯你别跑!”
那个人身影顿时凝固住,他缓慢地转过身,直面手中手电筒,喃喃地说:“李伟,你怎知道是?”他果然就是福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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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下,答道:“很简单,今天月黑风高,如果不拿手电筒,几乎称得上伸手不见五指。即使在这片空旷平地上,也得拎着手电筒才能看清路。而个没拿手电筒却能在如此漆黑地方跑得那快,除非对这里异常熟悉才行。而福伯你,正是对殡仪馆最熟悉人。”顿顿,走到他身边,对他说,“不过,现在这晚,你连手电筒都没拿,去办公楼干什?难道想去骚扰那个漂亮女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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