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城转了一圈,他仍没有找到一个比较好的落脚点。所有的客栈酒楼等公共地点,都被衙役和兵士查了一遍又一遍,只要没有路引或是有效的证明,一律送官究办。
这逼得李珣如游魂般在城区内不停游走,眼看天色都要黑了,他已开始考虑,是否要去盘查比较松的西城或北城,找个地方歇上一宿。
正在计量间,整个南城忽然嘈杂起来,乱象集中在少数几个街区,正好李珣被包在了里面,他见机极快,身形一闪,便隐入了暗影之中。
也不过就是数十息的时间,这几条街道上的人流蓦地密集起来,大批的平民百姓向这边汇集,挤在街道两边,前面则是全副武装的金吾卫形成的人墙。
一开始李珣还看不明白,但见了百姓脸上那无可奈何,又或凑热闹的表情后,便恍然大悟。
计划,只要血散人愿意,一只手指便能捻死他!这样的差距,已不是谋略所能弥补的了。
李珣并不是不明白这一现实,可是,他现在的心态,纯粹像一个赌徒,在输得只剩下最后一个筹码时,押上最不可能的那一格,妄图把以前输掉的,全部赢回来。
而支撑他这种信念的,除了已无退路的绝望之外,还有他尽力争取到这一年的充裕时光──距血散人的十年之约,还有“很长”的时间。
让过了一队巡逻的兵士,李珣从街角的阴影中走出来,看着兵士们的背影,脸上漠无表情。
此时,他身上的装扮已不是那种破烂模样,这一个多月里,他也算是生财有道,凭借着高来高去的本事,发了一笔横财。
这便是官样文章了!
想来这些百姓,都是被拿来做“三呼万岁”之
人的心理就是这么奇怪,李珣虽然构不上“君子”的资格,但毕竟也是豪门出身,偷盗之事,向来是被他看不起的。然而,做了初一,便有十五,人们内心的底限,往往只是一次突破,便再也没法控制。
李珣便是如此,第一次偷盗,还说得上是无奈之举,只是想找些碎银子,和一件好衣服遮体。然而,当他从偷盗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刺激和好处后,再想把持,却已是晚了。
不过一月的时间,他便在京城内四处作案,虽然银两拿得不多,但往往是一个心血来潮,便直入他人内宅,缺什么拿什么,比在自家后院还要自在。
现在的李珣,上下打扮,完全是一个豪门贵公子的模样,蜀绣锦袍,明珠玉带,如此打扮,在他童年时,已如呼吸般自然的事,便是现在,也没有什么局促之感。
青玉剑被他藏在一个隐秘处,如此便不至于引发兵士的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