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佑乃是心细之人,看这阮氏畏畏缩缩似乎没见过什世面,但说出话却条理分明,猜测是有人教过。
难道是别人唆她来?若能就此化解,也不失为办法,想到这点李推官又道:“母告子死,无有不死。然而母子间自有天性,你寡居十年,只有这子,今天告死他,将来难免要后悔,不如本官为你和解,你道如何?”
阮氏答道:“无赖儿子不孝敬母亲,告死有何可惜。”
见此李佑收起状子说:“被告未至,明日复审,你且再来。”
按说阮娘子击鼓便有重责,即使是原告也该押在监里等候判案。但李佑想牢狱黑暗无耻,若将这样个有点姿色娘子送进去,名节就全毁,弄不好他自己徒惹个昏庸名声。于是法外开恩,放阮娘子回家。此外又发下牌票,令当值衙役去拿被告,务必要在明日到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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