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给带出去,走路摇摇晃晃,脑袋低垂,捧着他给踢伤手,点劲儿都没有。
经过段很长时间。如果那个骷髅头带走时候是午夜,那现在就是上午;如果是上午,就是下午。只有温斯顿个人,这样已有几个小时。老是坐在狭板凳上屁股发痛,他就站起来走动走动,倒没有受到电幕叱喝。那块面包仍在那个没下巴颏儿丢下地方。开始时,要不去看它,真得咬紧牙关才行,但是过会,口渴比肚饥更难受。他嘴巴干燥难受,还有股恶臭。嗡嗡声音和苍白灯光造成种昏晕感觉,使他
到101号房去!”
“101号房,”那军官说。
那个人脸本已发白,这时已变成温斯顿不相信会有颜色,肯定无疑地是层绿色。
“你怎对待都行!”他叫道。“你已经饿好几个星期。把饿到头,让死吧。枪毙。吊死。判二十五年。你们还有什人要招供吗?只要说是谁,就把你们要知道事情都告诉你们。不管他是谁,也不管你们要怎样对待他。有妻子和三个孩子。最大还不到六岁。你可以把他们全都带来,在面前把他们喉管割断,定站在这里看着。可是千万别把带到101号房去!”
“101号房,”那军官说。
那个人焦急地个个看着周围其他犯人,仿佛有个主意,要把别人来当他替死鬼。他眼光落到那个没有下巴颏儿人被打烂脸。他猛地举起他瘦骨嶙峋胳膊。
“你们应该带他去,不应该带去!”他叫道。“你们可没有听到他们打烂他脸以后他说些什。只要绘个机会,就可以把他说话全部告诉你。反党是他,不是。”警卫走上前步。那个人嗓门提高到尖叫程度。
“你们可没有叫到他!”他又说,“电幕出毛病。你们要是他,不是,快把他带定!”
那两个粗壮警卫得俯身抓佐他胳膊才制服他。可是就在这个当儿,他朝牢房地上扑,抓住墙边板凳铁腿不放。他象畜生似大声嚎叫。警卫抓住他身子,要把他手指扳开,可是他紧抓住不放,气力大得惊人。他们拉他二十秒钟左右。其他犯人安静地坐在旁,双手交叠地放在膝上,眼睛直瞪瞪地望着前方。嚎叫停止,那个人已快没有气。这时又是声呼号,只是声音不同。原来那个警卫皮靴踢断他根手指。他们终于把他拽起来。
“101号房,”那个军官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