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躺在张好象是行军床那样床上,不过离地面很高,而且身上好象给绑住,使他动弹不得。比平时更强灯光照在他脸上。奥勃良站在旁边,注意地低头看着他。
另外边站着个穿白大褂人,手中拿着打针注射器。
即使在睁开眼睛以后,他也是慢慢地才看清周围环境。他有种感觉,好象自已是从个完全不同世界,个深深海底世界,游泳游到这个房间中来。他在下面多久,他不知道。自从他们逮捕他以来,他就没有见过白天或黑夜。而且他记忆也不是持续。常常有这样时候,意识——甚至在睡觉中也有那种意识,忽然停止,过段空白间隙后才恢复,但是这段空白间隙究竟是几天,几星期,还是不过几秒钟,就没法知道。
在手肘遭到那击之后,噩梦就开始。后来他才明白,当时接着发生切事情只不过是场开锣戏,种例行公事式审讯,几乎所有犯人都要过遍。人人都得供认各种各样罪行——刺探情报、破坏,等等。招供不过是个形式,但拷打却是货真价实。他给打过多少次、每次拷打多久,他都记不得。不过每次总有五六个穿黑制服人同时向他扑来。有时是拳头,有时是橡皮棍,有时是铁条,有时是皮靴。他常常在地上打滚,象畜生样不讲羞耻,蜷缩着身子闪来闪去,想躲开拳打脚赐,但是这是点也没有希望,只会招来更多脚踢,踢在他肋骨上,肚子上,手肘上,腰上,腿上,下腹上,睾丸上,脊梁骨上。这样没完没拳打脚踢有时持续到使他觉得最残酷、可恶、不可原谅事情,不是那些警卫继续打他,而是他竟无法使自己失去意识昏过去。有时候他神经紧张得还没有开始打他就大声叫喊求饶,或者见到拔出拳头来就自动招供各种各样真真假假罪行。也有时候他下定决心什都不招,实在痛不过时才说言半语,或者他徒然地想来个折衷,对自已这说:“可以招供,但还不到时候。定要坚持到实在忍不住痛时候。再踢三脚,再踢两脚,才把他们要说话说给他们听。”有时他给打得站不住脚,象袋土豆似掉在牢房里石头地上,歇息几个小时以后,又给带出去痛打。也有时间歇时间比较长。他记不清,因为都是在睡梦中或昏晕中渡过。他记得有间牢房里有张木板床,墙上有个架子,还有只洗脸盆,送来饭是热汤和面包,有时还有咖啡。他记得有个脾气乖戾理发员来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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