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来,走得离窗户那近,不得不把身体往后仰,连脊梁骨也差点儿折断。她过于急切,开始并没看见,等到看见,便翘起嘴唇,走到另个窗子跟前去。驿车停下来;赶车打门铃,位穿着旅行装绅士从马车上下来;不过那并不是罗切斯特先生,而是个高个子、样子很时髦陌生人。
“真叫人生气!”英格拉姆小姐嚷道;“你这讨厌猴子!”(这是指阿黛勒)“谁让你待在窗口胡说八道?”她气冲冲地瞪眼,仿佛是过错似。
可以听到大厅里谈话声,不久,新来那个人走进来。他向英格拉姆夫人鞠躬,认为她是在场人当中年纪最大个。
“看来来得不是时候,太太,”他说;“朋友罗切斯特先生正好不在家;可是,是长途跋涉远道来,而且想,作为个亲密老相识,可以在这儿住到他回来。”
他态度彬彬有礼;他说话时口音,觉得有点不平常——确切地说,不能算外国口音,不过,总不完全是英国口音;他年纪可能跟罗切斯特先生相仿——三四十岁;他脸色黄得出奇;要不是这样话,他倒是个模样儿俊俏男人,尤其是乍看时候。再仔细瞧瞧,你就会发现他脸上有些讨厌地方,或者不如说,不讨人喜欢地方。他五官长得端正,但是太松散,他眼睛大大,形状很好,但是流露出是平庸空虚生命——至少认为是这样。
换衣服钟敲就把这群人驱散。直到饭后才再次看到他;他那会儿似乎已经非常自在。可是比以前更不喜欢他相貌;觉得它既变化无常又缺乏生气。他眼睛游移不定,但是那样游移不定又毫无意义,这给他种古怪神情,是回忆中从未见过。作为个漂亮而样子并不和蔼可亲人,他使感到万分厌恶;他那皮肤光滑鹅蛋形脸没有力量;那鹰钩鼻和樱桃小口没有坚毅;那低而平额头没有思想;那漠然褐色眼睛没有威力。
坐在平时坐那个隐蔽角落里看着他。壁炉架上枝形烛架光正好照耀着他。他坐在张拉到炉火跟前扶手椅上,不断蜷缩着挨近火,仿佛感到冷似。拿他和罗切斯特先生比较下。想(就带着尊敬来说吧),肥鹅和猛鹰之间、温和绵羊和毛皮蓬乱、目光犀利看羊狗之间对比也不可能比他们之间更鲜明。
他谈起罗切斯特先生,就像他们是老朋友样。他们之间友谊定是种奇怪友谊,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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