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们享受这等福气,而是我们所有人都能在睡梦中满心充溢对世人的爱与同情,倒是妙极人寰呢。不,我们不是反对那鼓舞人心的私语所传递的信息,我们反对的是z.府机构公然采用睡眠教育法。在m;主社会里,*员们受民众委托行使权力,他们难道可以随意自行裁定,来使用睡眠教育法这样的工具吗?在此处提到的实例中,*员们也只是在自愿者身上进行了睡眠教育实验,而且意图良好。可是,无人可以保证,在别的情况下,意图就能是良好的,或者驯化会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任何允许*员们尝试邪念的法律或社会制度,必定是邪恶的。任何保护*员不因自身利益而滥用职权(甚至只是在极短的时间之内)的法律或社会制度——在这样的社会里,教会组织亦有存在价值——是良善的。睡眠教育法,倘若果真有效,在任何一个有权向被奴役的受众强加暗示的人手中都会成为威力极其强大的工具。而一个m;主社会相信如下道理,即权力经常会被滥用,所以*员们受民众委托所据有的权力,只能是有限的,而且其行使权力的时效也有限制。在这样的社会里,*员们可依法推行睡眠教育法,当然,前提是说睡眠教育法果然具有强大的威力。但是,它果然是一个威力强大的工具吗?或者,它会像我想象的那样,按福特纪元第七个世纪的模式来应用?且让我们看看如下的证据吧。
在1955年7月刊的《心理学公报》上,查尔斯·W.西蒙和威廉·H.埃蒙斯就睡眠教育法领域十项最重要的研究进行了分析和评估,所有这些研究都与记忆相关。睡眠教育能否帮助学生提升死记硬背的能力?趁熟睡时低声对着耳朵说出的材料,到了第二天早晨醒来时还能记得多少?对此,西蒙和埃蒙斯如此回答:“我们对睡眠教学法的十项研究进行了评估,其中许多项研究被商业公司、流行杂志、新闻报道不加批判地作为证据使用,以支持睡眠教学的可行性。对这些研究的实验设计、数据、方法论和睡觉的定义标准,我们分别进行了严格的剖析,结果发现,或多或少,这些研究都存在不足之处。可见这些研究并不能准确无误地证明睡眠教学果真可行。不过,有些学习经验是在一种特殊的清醒状态获得的,而参加实验的人事后却不记得当时他们是否清醒。从学习时间的效率上来说,这一发现可能具有重大的应用价值,只是,这却不能被定义为睡眠学习……因为对睡眠缺乏精准的定义,问题显得更加混乱了。”
虽然如此,某些事实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