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就可以辨别出来,只要用手摸摸,就能知道是什家具或其他东西。他用手指轻触它们表面,确实如此,但切似乎也都融化于种奇特维度,没有方向,没有参照点,没有东西南北,没有上下高低。大概所有人小时候都和自己玩过几次装瞎子游戏,把眼睛蒙上五分钟之后就会得出结论,虽然失明无疑是可怕灾难,但是,如果这不幸受害者还保存着足够记忆力,不仅记得各种颜色,而且记得各种物件形状和样式,记得它们平面和轮廓,那失明症还算是可以忍受缺陷,当然,这里指不是先天失明。人们甚至会想,不错,盲人生活在黑暗之中,但这种黑暗只不过是缺少光亮,们所说失明症只不过是遮住人或者物外表,而这些人和物还完整无缺地存在于那层黑色面纱后面。现在,他情况却相反,他淹没在片白色之中,这白色如此明亮,如此浓密,不仅仅吸收切,还吞没切,不仅吞没颜色,而且把切人和物本身都完全吞没,这样它们就变得双倍无形。
他向客厅挪动时候,尽管小心翼翼,走得很慢,用哆哆嗦嗦手扶着墙壁,但还是把个花瓶碰倒在地板上。他没有想到那里会摆着花瓶,也许是忘记,也许是妻子出去上班时把它放在那里,准备回来以后再放到个适当地方。他弯下腰,估量下闯下这个祸有多严重。水洒在打蜡地板上。他想把花捡起来,没有顾虑到玻璃花瓶破,个十足细长玻璃片扎进手指里,他顿时又像个孩子似流下泪水,方面是因为钻心疼痛,另方面是由于孤独无依感觉,是啊,个眼前白茫茫片盲人站在屋子中间,已近傍晚,天开始暗下来。他没有把花放下,由于感到血在流,他扭着身-子从口袋里掏出手绢,草草把手指包上。接着,他摸索着磕磕绊绊地往前挪动,绕过家具,脚每次落地时都提心吊胆,唯恐会绊倒在地毯上,最后终于找到经常和妻子坐着看电视沙发。他坐下来,把花放在腿上,非常小心地解开手绢。摸摸手上血,黏糊糊,他有些心烦意乱,以为大概是因为看不见才这样,他血变成无色黏稠物,变成某种与他无关东西,但又毕竟是他身上东西,仿佛是自己恐吓自己。他慢慢抬起那只没受伤手,轻轻地摸索,找到那个像把微型宝剑样细细玻璃碎片,用大拇指和食指指甲当镊子,终于把它完全拔出来,然后重新把手绢包在受伤手指上,缠得很紧,以止住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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