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作者企图让读者相信他主人公们都曾经实有其人;是毫无意义。他们不是生于母亲子宫,而是生于种基本情境或两个带激发性词语。托马斯就是“Einmalistkeinmal”这说法产物,特丽莎则产于胃里咕咕低语声。
她第次去托马斯寓所,体内就开始咕咕咕。这不奇怪:早饭后她除开车前在站台上啃块三明治,至今什也没吃。她全神贯注于前面斗胆旅行而忘吃饭。人们忽视自己身体,是极容易受其报复。于是她站在托马斯面前时,便惊恐地听到自己肚子里叫声。她几乎要哭。幸好只有十秒钟,托马斯便把抱住她,使她忘记腹部声音。
于是,产生特丽莎情境残酷地揭露出人类个基本经验,即心灵与肉体不可调和两重性。
很久以前,个人会惊异地听到自己胸内有节奏跳动,但从不去猜测那是什。他还不能对人这样奇怪、陌生东西给以辨识确定。那时人体是间囚室,囚室里东西能看,能听,能恐惧,能思索,还能惊异。而人体消失之后所留存东西,便算是灵魂。
当然,今天人体不再陌生:们知道在胸膛里跳动是心脏;鼻子是伸出体外排气管,为肺输送氧气;脸呢,什也不是,只是块标记着所有生理过程仪表板,标记着吃,看,听,呼吸以及思维情况。
自从个人学会给人体各个部位命名,人体就好对付多。他还得知灵魂不过是大脑中种活跃灰色物质。灵与肉两重性古老命题终于被众多科学术语淹没,们仅仅将其作为种过时浅见陋识而加以嘲笑。
但是,假使他位恋人来听他腹内咕咕隆隆,灵肉体这个科学时代诗意错觉,便即刻消失。
特丽莎力图透过自己身体来认识自己。正因为如此,从孩提时代起,她就常常站在镜子前。她害怕母亲发现,每次偷偷照镜子都带有种秘密犯禁色彩。
不是虚荣心使她走向镜子,而是那种看见“”时惊奇。她以为透过那面部状貌看到自己灵魂闪光,忘记自己不过是看见身体机制仪表扳。她以为鼻子是自己天性真实表露,忘记那玩意儿不过是给肺输送氧气通气管。
久久地看着自己发呆,她不时也心烦意乱地看到自己脸上有母亲影子。她更固执地盯着镜子,希望母亲影子消逝而只留下她自己。每次成功都令她陶醉:她灵魂浮现于她身体表面,如那些塞在底舱水手终于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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