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他们房门时候,走得非常非常轻。甚至都屏住呼吸,老天爷。你可以拿把椅子砸在父亲脑袋上,他都不会醒来,可母亲就不样,你哪怕在西伯利亚咳嗽声,她都听得见你声音。她神精衰弱得要命。整个晚上她有半时间起来抽烟。
最后,过那个钟头以后,终于走到老菲芘房间。可她不在。把这事给忘。忘在DB到好莱坞或者什别地方去时候,菲芘总是睡在他房间里。她喜欢这房间,因为家里就数这房间最大。还因为房间里有张疯子用特大书桌,是DB向费拉特费亚某个酒鬼太太买来,还有那张其大无比床,总有十英里长十英里宽。不知道这张床他是从哪里买来。不管怎样,老菲芘就喜欢趁DB不在家时候睡在他房间里,他也让她睡。你真该瞧瞧她在那张混账书桌上做功课时情景。那书桌简直就跟那张床样大。她做功课时候你简直连看都看不见她。可她就是喜欢这类玩艺儿。她不喜欢自己房间,因为那房间太小,她说。她说她喜欢铺张。听差点儿笑死。老菲芘有什可铺张?什也没有。
嗯,就这样轻手轻脚走进DB房间,开亮书桌上灯。老菲芘甚至都没醒。灯亮后,还看她会儿。她躺在床上睡得挺香,她脸侧向枕头边。她嘴还张挺大。说来好笑。那些成年人要是睡着把嘴张得挺大,那简直难看极,可孩子就不样。孩子张大嘴睡,看上去仍挺不错。他们甚至可以把口水流枕头,可他们样儿看上去仍挺不错。
在房间里绕圈,走得极轻极轻,观看房里切。心情改变,心里觉得挺舒服。甚至都不再怕自己会染上肺炎什。只觉得心里挺好过。老菲芘衣服搁在紧靠着床把椅子上。她是个挺爱干净孩子。是说她并不跟别孩子样把自己东西到处乱扔。她不是那种邋遢鬼。她穿那套黄褐色衣服是母亲给她在加拿大买,她就把上装挂在椅背上。她衬衫什全都放在椅子上。她鞋子和袜子都放在地板上,就在椅子底下,整整齐齐地并排放在起。这双鞋过去从未见过,是双崭新深褐色鹿皮鞋,就跟自己穿这双样,跟母亲在加拿大给她买那套衣服配在起,真是漂亮极。母亲把她打扮得很漂亮,点不假。母亲对某些东四很有鉴赏能力。她买冰鞋之类玩艺儿不成,可是在衣饰方面,她真是个行家。是说菲芘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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