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点什么我都作。一个晴朗的夏日清晨——我记得那是开始收获的时候——老主人恩萧先生下楼来,穿着要出远门的衣服。在他告诉了约瑟夫这一天要作些什么之后,他转过身来对着辛德雷、凯蒂和我——因为我正在跟他们一块儿吃粥——,他对他的儿子说:“喂,我的漂亮人儿,我今天要去利物浦啦。我给你带个什么回来呢?你喜欢什么就挑什么吧,只是要挑个小东西,因为我要走去走回:一趟六十英里,挺长一趟路哩!”辛德雷说要一把小提琴,然后他就问凯蒂小姐。她还不到六岁,可是她已经能骑上马厩里任何一匹马了,因而选择一根马鞭。他也没有忘掉我,因为他有一颗仁慈的心,虽然有时候他有点严厉。他答应给我带回来一口袋苹果和梨,然后他亲亲孩子们,说了声再会,就动身走了。
他走了三天,我们都觉得仿佛很久了,小凯蒂总要问起他什么时候回家来。第三天晚上恩萧夫人期待他在晚饭时候回来,她把晚饭一点钟一点钟的往后推迟。可是,没有他回来的征象。最后,孩子们连跑到大门口张望也腻了。天黑下来了,她要他们去睡,可是他们苦苦地哀求允许他们再待一会儿。在差不多十一点钟时,门闩轻轻地抬起来了,主人走进来。他倒在一把椅子上,又是笑又是哼,叫他们都站开,因为他都快累坏了——就是给他英伦三岛,他也不肯再走一趟了。
走到后来,就跟奔命似的!他说,打开他的大衣,这件大衣是被他裹成一团抱在怀里的。“瞧这儿,太太!我一辈子没有给任何东西搞得这么狼狈过,可是你一定得当作是上帝赐的礼物来接受,虽然他黑得简直像从魔鬼那儿来的。”
我们围拢来,我从凯蒂小姐的头上望过去,窥见一个肮脏的,穿得破破烂烂的黑头发的孩子。挺大了,已经该能走能说了。的确,他的脸望上去比凯瑟琳还显得年龄大些。可是,让他站在地上的时候,他只会四下呆望,叽哩咕噜地尽重复一些没有人能懂的话。我很害怕,恩萧夫人打算把他丢出门外。她可真跳起来了,质问他怎么想得出把那个野孩子带到家来,自己的孩子已够他们抚养的了。他到底打算怎么办,是不是疯了?主人想把事情解释一下,可是他真的累得半死。我在她的责骂声中,只能听出来是这么回事:他在利物浦的大街上看见这孩子快要饿死了,无家可归,又像哑巴一样。他就把他带着,打听是谁的孩子。他说,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是谁家的孩子。他的钱和时间又都有限,想想还不如马上把他带回家,总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