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马刺铿锵作响,嘴唇上边胡子和络腮胡子连成片,手指上总戴着戒指,衣服又穿得光彩夺目,外表看起来像个勇士,平易近人又像个推销员。结婚,头两三年他就靠老婆钱过日子,吃得好,起得晚,用瓷烟斗大斗、大斗地吸烟,晚上不看完戏不回家,还是咖啡馆常客。岳父死,没有留下多少财产,他不高兴,要开家纺织厂,又蚀本,只好回到乡下,想在那里显显身手。但是,他既不懂得织布,又不懂得种地;他马不是用来耕耘,而是用来驰骋;他苹果酒不是桶桶卖掉,而是瓶瓶喝光;他院子里最好鸡鸭,都供自己食用;他猪油也用来擦亮自己打猎穿皮鞋;不消多久,他发现自己最好打消切发财念头。
于是他年花两百法郎,在科州和皮卡迪交界个村子里,租所半田庄、半住宅房子;他灰心丧气,怨天尤人,从四十五岁起,就关门闭户,说是厌倦人世,决意只过安静日子。
他妻子从前爱他简直着魔,简直是对他百依百顺;不料她越顺着他,他却越远着她。她本来脾气好,感情外露,爱情专,后来上年纪,就像走气酒会变酸样,也变得难相处,说话唠叨,神经紧张。她吃多少苦呵!起初看见他追骚逐臭,碰到村里浪荡女人都不放过,夜里醉得人事不省,满身酒气,从多少下流地方给送回家来,她都没有抱怨。后来,她自尊心受伤,只好不言不语,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就这样过辈子。她还得到处奔波,忙这忙那。她得去见诉讼代理人,去见法庭庭长,记住什时候期票到期,办理延期付款;在家里,她又得缝缝补补,洗洗烫烫,监督工人,开发工钱,而她丈夫却什也不管,从早到晚都昏沉沉、懒洋洋,仿佛在跟人赌气似,稍微清醒点就对她说些忘恩负义话,缩在火炉旁边吸烟,向炉灰里吐痰。
等到她生个男孩,却不得不交给奶妈喂养。小把戏断奶回家后,又把他惯得像个王子,母亲喂他果酱,父亲却让他光着脚丫子满地跑,还冒充哲学家,说什小畜牲丝不挂,可能活得更好。父母对孩子想法背道而驰,父亲头脑里有男人理想,他要按照斯巴达方式严格训练儿子,好让他有强健体格。他要儿子冬天睡觉不生火,教他大口喝甘蔗酒,看见教堂游行队伍就说粗话。可是小孩子天性驯良,辜负父亲苦心,枉费他精力。母亲总把儿子带在身边,为他剪硬纸板,给他讲故事,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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