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连名字都记得这清楚?”
“啊,树原要是能把犯罪都顶过去就好。”
“直到现在你还这想吗?”
“怎?难道这不是人之常情吗?”
南乡脸上浮现出丝冷笑,那是发自心底冷笑。
“想确认就是这个事实。小原先生没去过千叶县吗?”
“请等下,那个事件犯人不是已经被抓起来吗?”
南乡认为小原中圈套:“你是怎知道?”
小原马上回答道:“从报纸上看来。”
也许这是小原早就准备好说辞——想到这里,南乡追问道:“十年前事,而且又是别人干事,你怎记得这清楚?”
附近?”
“只不过是种迷信。”
“迷信?”
“说老实话,关于第个事件,已经记不清。当时处于种迷迷糊糊状态,抢钱跑出来之后,才发现自己手上拿着带血凶器。心想这样可不行。于是从那人家里拿把铁锹,把凶器埋在附近。”
“这就是你第次犯罪情况?”
“请您相信,从来没去过千叶。”小原哀求着。当然,这是绝对
“这个嘛——”小原眼珠滴溜滴溜地转起来,大概在找合适理由,“那段时间,每天看报。”
“是想知道警方搜查进展情况吗?”
“对呀。没想到竟出现模仿作案手段作案家伙,感到非常吃惊。”
“模仿你作案手段?”南乡不禁盯住小原脸,他无法判断小原表情真伪。他发现自己是想把所有罪行都加到面前这个男人身上,于是提醒自己尽量保持冷静。某人模仿小原作案手段作案,这种可能性也是不可忽视。当时报纸连续数日详细报道“第31号事件”。
“那不是干。是树原那个年轻人模仿干。”
“是。曾在相当长段时间内胆战心惊,但是直没有被逮捕迹象,于是就放心,第二次和第三次作案就采取同样方法。”
“使用同种凶器,用同样方法埋起来?”
“对,第二次和第三次,用这种方法都很顺利。”小原脸上浮现出得意笑容。南乡直觉是:这小子毫无悔改之心!不过想想也是,如果小原是个杀人会后悔人,就不会去杀第二个、第三个人。
“在千叶县发生同样事件,”南乡压抑着对面前这个男人憎恨,步步紧逼,“发生在千叶县事件可以推定凶手也使用小手斧,也埋在作案现场附近。”
小原脸上笑容消失,看着南乡不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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