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奇妙民族,”爸爸在他们走到城门背后,站在弗洛伦特叔叔窄肩宽臀背后时说,“有些人也许会说,可怜民族,但是要说,这是民族。”
弗洛伦特叔叔穿着件织得挺粗糙套头衫,戴着顶米黄色帽子。他常常去酒馆,四肢张开往球门横梁跳。他绑腿比他队员要厚。
“因为他踝骨敏感。”爸爸说,“这是家传。敏感踝骨和消化不良。但其他方面们是金刚之身,们塞涅夫家族,对不对,小伙儿?”
在大拨挤过来人群中间,他变身为个无拘无束聒噪工人。他向四面八方自己不认识人挥动软弱无力手。显然他很高兴在他身边,也许甚至还有点骄傲。不然就不能解释,他和那些戴着帽子,说话有啤酒味儿,嘴角叼着自己卷香烟普通人在起时怎会时不时地把手臂搁在肩膀上。施塔德对手是S.K.瓦勒根姆。
“踢断他骨头!”“你这个瞎炮儿!”“往前冲,凡·多尔恩!”
们争论起来,所有人同时吵吵嚷嚷。确,瓦勒体育俱乐部队员更关心他们整洁红白紧身衣,而不太关心他们观众。足球艺术对他们来说比结果更重要。
是不是该支持家虽然成绩不佳但却属于们,属于们民族球队呢?
爸爸是个能瞬间影响大众意见并将他们引向另个方向演讲者。爸爸,他在那边满头大汗,幸福地喜笑颜开,与其他人闲聊着,天生具有丹东或希特勒禀赋。路易斯脸因为骄傲而变得滚烫。
“所以,现在和们路易斯去瓦勒—施塔德,去给弟弟加油。”
他这谎话说得多轻松自如。他用多不言而喻口吻宣告他对自己偏爱球队忠心。他多胆大地进行次临时决定这大背叛!路易斯拽拽他父亲手臂,大声说:“时间到,爸爸。”
“越位!”“点球!”每到球赛气势减弱时候,个胖女人就会发出声尖锐叫喊,种非人类曲调,就好像是捡破烂在他巡游时遭到折磨:“到底什时候能再进步啊?”
当S.K.瓦勒根姆进攻时候,只听
“你说得对,小伙儿。”
在街上,路易斯脑袋里阵空虚感,而肚子里沉甸甸大团。他问:“们现在真去施塔德吗?”
“你听到怎说呀。”
“他们跟谁比?”
“这们到那儿就知道。”爸爸边说,边打几个嗝,这在贝都因人[112]那儿为礼貌起见,都要在吃完饭后躲到自己帐篷里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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