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莫琳喜欢坐公共汽车,从她家直坐到总站。哈罗德手在卖票、帮司机摇铃,眼睛却直看着莫琳:穿着蓝大衣莫琳;皮肤像瓷样完美莫琳;眼睛绿得灵动莫琳;她会和他起走路到医院,哈罗德每次都边擦洗楼梯,边想她到哪儿
只脚前面,日子久,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哈罗德无法再否认其实路上见过每个陌生人虽然是独特,却又是样,这就是人生两难。
他这样坚定地走着,好像等辈子就是为离开椅子,像现在样,走在路上。
莫琳在电话里说她从客房搬出来,回到主人房睡。哈罗德已经个人睡许多年,刚听到这个消息很有点吃惊,也很高兴,因为主人房更大、更舒服,而且由于位置在房子前方,可以看到金斯布里奇景色。但他也觉得这意味着莫琳已经将他东西打包好搬到客房里去。
哈罗德想起过去,他曾经多次看着客房关着门,心中清楚她已经完全将自己封闭,不愿再让他触碰。有时他会将手放在门把上,仿佛那是她身\_体部分,可以通过这样方式再次感受到她。
莫琳声音在沉默中悠悠传来:“最近经常想起们第次见面时候。”
“什?”“是在伍尔维奇个舞会上。你碰脖子,然后说句非常好笑话。们笑好久好久。”
哈罗德皱起眉,努力回想这画面。他记得是有个舞会,但他能想起就是那天晚上她有多动人、多美丽。他记得自己像傻子样跳着舞,还记得她乌黑长发像天鹅绒样在脸庞两边垂下。但他应该没有那大胆,穿过整个挤满人舞厅去跟她说话吧?也不太可能是他说什话让她笑得那厉害。哈罗德怀疑是不是莫琳记错,把别人当成他。
她说:“嗯,该让你继续上路。知道你定很赶时间。”
用是对医生说话语气口吻。每次她想强调自己不会麻烦人家,就总是这样。她最后说句:“真希望记起那天你说是什。实在太好笑。”然后就挂电话。
接下来天,哈罗德满脑子都是莫琳,还有他们刚刚开始恋爱时光。他们起去旅行,哈罗德从来没有见过吃相如此谨慎人,她会将食物撕成小块小块再放入嘴里。那时他已经开始为两人未来存钱,早上多打份开垃圾车工,傍晚下班后有份公共汽车售票员兼职,每周有两天在医院值晚班,周六还到图书馆打工。有时他实在太累,会爬到书架下睡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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