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不让自己败给沮丧情绪。随后,渡轮就会返岛。就这样来回八次,中间有两小时午休,埃里克总是在个小馆子里吃午餐。附近三个小馆子之。下班后,他会去买土豆、洋葱和培根。烟和酒。他会努力克制不在午前喝酒,但第六程还没结束时,他往往已经喝茫。
直航往复——多丢人啊。简直是摧毁心智。那是何其骗人几何学,让们变成白痴——过去,回来,滑稽地模仿旅行。往前,只是为返回。加速,只是为踩下刹车。
同样,埃里克婚姻也是急流勇退,转瞬即逝。玛利亚离过婚,是个店员,有个年幼儿子在城里寄宿学校念书。埃里克搬去和她同住,她小屋又温馨又漂亮,还有台超大电视机。她体形很苗条,但看上去挺丰满,肤色很浅淡,爱穿紧身裤袜。她很快就学会给他做夹培根煎土豆,还开始加牛至粉和肉豆蔻,而他会在休息天全情投入砍柴活儿,那是为他们壁炉准备。好日子维持年半,后来,从不消停电视机里噪音开始让他厌烦,还有华而不实灯饰,必须把沾泥巴靴子搁在门垫边抹布上,以及肉豆蔻。他喝醉几次后,像水手那样冲她骂骂咧咧,手指指指点点,她就把他赶出她家,之后不久,她就搬去大陆住,离她儿子很近。
今天是三月日,圣灰星期三。睁开眼睛时,埃里克看到天灰蒙蒙,下着雨夹雪,在窗户上留下斑驳痕迹。他想起自己以前用名字。他都快忘。他把那个名字大声念出来,听上去就像有个陌生人在叫自己。他感到脑袋昏沉沉,昨天酒留下熟悉感觉。
必须特别提及:中国人有两个名字,个是家人取乳名,用来唤孩子,责怪和打骂时也可以用,但又会由此产生出满怀爱意昵称。但当孩子长大入世后,就会用另个名字,在家庭之外、世人皆知、正式使用大名。如同穿上制服,斜襟正装,连身狱服,出席正式酒会行头。这个在外面使用名字很有用处,也很好记。因为它将证实个人是谁,所谓名副其实。这个名字最好有点普适性,通俗点,别用大家都不认得冷僻字;让名字和所在之地相得益彰。和欧德里克、舜英、卡齐米日、贾瑞克平起平坐;和布拉泽、刘和米莉卡不相上下。迈克、朱迪斯、安娜、杰、塞缪尔和埃里克万岁!
但是今天埃里克对他旧名字做出回应:在这里。
没人知道那个名字,所以,也不会说出来。
叫埃里克男人穿上他标有北方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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