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知道,比利,知道得很清楚。正因为这样,遇见这件事情才会这兴奋。希望你能把说服,也希望事情就像你说那样,只不过是桩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事情。要是你能证明这件事不值得们关注,那就太好。”
“已经说这不过是桩恶作剧。”
御手洗把背靠在椅子上:“要是恶作剧话,只要不是在治安特别差地方,看犯人顶多开个两三枪。”
“
“你在说什,洁?你究竟是怎想?”
“是说,这件事表面看起来像个游戏,正因为如此,后面话才更重要。听说,比利,开枪杀人是件最不费力事,你同意吗?”
“这倒是。确实有人这认为。”
“只要坐在沙发上,扣扳机就完事大吉。子弹呼啸着飞过去,对方马上倒下。开枪杀人本身就是件很简单事。”
“你以为开那些枪是要杀掉谁吗?可它们只不过是瞄着对面二层墙打,并没有想把谁杀啊。”
件,那怎没人报警呢?”
“你说得对,这也出乎枪手意料之外。认为开枪人正是想把警察招来,这样推测才符合实际。”
听到御手洗这说,比利又陷入沉思。
“你说得也许有道理,但实际上不是什事也没发生吗?”
“说得好,比利。”御手洗回答,“警察之所以没有来,是因为邻居们以及这家扎考拖车公司人谁都没给警察打电话,注意到这件事只有哈佛大学报纸。”
“说开枪这个行为很简单,是指通常情况下,开枪把子弹打完,要比从手枪上取下弹夹,把十二颗子弹颗颗装好,再把弹夹插进手枪里射击,要简单得多。”
“你到底想说什?”
“想说是,开枪连身体极端虚弱人也能做到。就算是这种人,只要还有口气,就能把弹夹里装着子弹全部打完。打完之后就再也没有力气装子弹,所以他没法再打第十三枪。”
比利听又笑。
“洁,们生活中遇到不会尽是爱伦·坡小说中情节吧。们见得最多只是平凡而又普通事情啊。”
“不过,洁,如果按你说那样,开枪目是把警察叫来,那他——不,她可能性也很大——为什不接着开枪呢?总能惊动谁把警察叫来吧。”
“你是说不停地开上百枪、两百枪吗?”
“就是这个意思。”
“可不这看。开枪人要是有这种条件,那还不如自己打电话报警呢。”
听见御手洗这说,比利眼珠都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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