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要把他葬哪儿?”他问站在楼梯平台上的那个陌生人。
“中央公墓。这天寒地冻的,他们可得费一番力气呢。”
他想不出办法来付出租车费,也想不出在维也纳到底哪里能找到一个房间可以叫他凭着那五个花不出去的英镑住,不过这个问题得往后放放,他先得见到哈利·莱姆最后一面才成。他坐上车直接出城朝着中央公墓所在的郊区(英占区)驶去。要到那里得穿过俄占区,还得抄一条经过美占区的小路,那里一眼就能看出是美占区,因为每条街上都能见到卖冰激凌的冷饮店。有轨电车环绕中央公墓高高的围墙行驶,而在电车轨道的另一边则有长达一英里的一溜做墓碑的石匠铺和花店——一长排似乎望不到尽头的墓碑正在等待着主人,而望不到尽头的花环则在等待着悼念者。
马丁斯在赶赴这场与莱姆的最后
当然,去世的有可能是厨子、管家或是除了哈利·莱姆之外的任何人,但他知道——他觉得自己在离这里还差着二十级台阶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莱姆,那个自从他们在那条有一只裂了缝的祈祷钟的阴冷学校走廊里初次相遇,直到现在为止的二十年里他都当英雄一般崇拜的莱姆,已经不在了。马丁斯没想错,没有全错。在他摁了六次门铃后,一个小个子男人面带愠色地从旁边的公寓里探出脑袋,用恼火的语气告诉他:“没用的,里边没人了。他死了。”
“莱姆先生?”
“莱姆先生,当然。”
马丁斯后来跟我说:“刚开始的时候,这话对我毫无意义。它就是一条消息,像《泰晤士报》上所谓的‘简明消息’。我问那人:‘什么时候的事?怎么回事?’”
“他叫车给撞了。”那个男人说,“上礼拜四。”随后他又气咻咻地加了一句,仿佛这真的一点都不关他的事,“他们今天下午给他下葬,你刚跟他们错过了。”
“他们?”
“对,两三个朋友和棺材。”
“他难道不是在医院吗?”
“送他去医院已经没有意义了。他就是在这儿,在自家门口被撞的——当场毙命。车子右边的挡泥板撞到了他的肩膀,把他像只兔子一样撞飞了出去。”
那时,马丁斯告诉我,直到那个男人用了“兔子”那个词,死了的哈利·莱姆才活了过来,变成了一位拿着枪的少年,他曾拿这把枪向马丁斯炫耀自己“借东西”的手段。一位在布里克沃斯公地那片长长的沙地洞穴间一跃而起的少年,口中喊道:“开枪啊,你个傻瓜,开枪!那儿。”而被马丁斯打伤的兔子则一瘸一拐地跑向隐身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