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行道上,只靠条薄毯和棉质被单驱赶夜里露水。因旱灾、水灾或饥荒逃难到城里人,或单身人,或家大小,或整村人,睡在石板人行道和民宅大门口前,挤在起,以防落单。
在孟买,依法不淮睡在街头。然而警察执行取缔时,就像取缔万妓街上妓女样“务实”。他们确在某种程度上睁只眼闭只眼,但是“不会”被他们以深夜不归罪逮捕对象还是大堆。例如,苦行僧和其他各种宗教修行者在豁免之列;老人家、截肢者、病患或伤者,得不到多少同情,有时还得被迫转移到别街道,但不会被捕;精神病患、行为古怪人,还有乐师、杂技演员、手技杂耍人、演员、弄蛇人等跑江湖卖艺者,偶尔会遭粗,bao对待,但绝不在搜捕之列;碰上家子人,特别是带着年幼小孩家庭,警察通常只是严厉警告,勿在某地区逗留超过几晚,随即放过他们。但男子凡能证明自己有工作,例如拿出名片或手写雇主地址作为证明,不管那工作多卑下,都会得到放行。身干净、体面而能显露某种教育水平独行男子,通常藉由口头说明,就能免遭逮捕,即使待业中亦然。当然,凡是能拿钱打点,也都会没事。最后只剩下非常穷、无家可归、失业、教育程度低、只身人年轻男子,成为最容易在午夜被逮捕族群。每天晚上都有数十名年轻男子,因为没钱贿赂警察,又没有能力靠说说话就让自己脱身,而在市内各地被捕。其中有些人因为符合警方所描述通缉犯相貌、特征而被捕,有些人被查获携毒或携赃而被捕,有些人恶名昭彰,警察基于犯罪嫌疑,固定将他们逮捕。但有许多人只是因为肮脏、贫穷、脸绝望无助而被捕。
孟买市没有钱购置数千副金属手铐,即使有这笔经费,警察大概也不愿把手铐这个累赘带在身上。因此,他们携带以大麻纤维、椰子纤维捻制粗糙长绳,用来将被捕者右手绑在块。这绳子虽细,却能绑住这些人,因为夜间搜捕落网者大部分非常虚弱、营养不良、精神消沉,因而无力逃跑。他们乖乖地、安静地受捕。逮捕到十几二十名男子,并集体拴成列后,即由搜捕队六或八名警察将他们押回拘留所。
就警察来说,印度警察行事比预想还正派,而且不容否认勇敢。他们配备武器,只有名叫拉提(lathi)细竹棍,没有警棍、瓦斯枪和枪,也没有对讲机。因此巡逻时旦遇上麻烦,也没有办法求援。他们没有多余车辆可供执行搜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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