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带着些许忧郁,双目低垂,沉默了一会儿。她刚要抢白两句,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若按她的脾气,是想回嘴的,可是自尊心告诫她,还是保持缄默为好。她只噘了一下芳唇,接着就抬头望一下,快活地笑了,声音充满了五月早晨的青春气息。她比任何人都清楚,斜眼伊迪为什么这么说。她认为他的感情冷漠了,其实那只不过是恋人之间闹闹别扭而已。由于那个拥有一辆自行车的男孩子总是[8]在她窗前骑来骑去,伊迪觉得可不是滋味啦。不过眼下正当取得奖学金资格的期中考试,他父亲把他关在家里,要他拼命用功。念完高中后,他将进入三一学院去学医,就像他那位在三一学院参加自行车赛的哥哥w·E·怀利那样。她心里时而像剜了个洞一般隐隐作痛,一直刺到内心深处,他对此似乎无动于衷。然而他还年轻,到一定的时候说不定就学会爱起她来。他家里是新教徒,而格蒂呢,当然晓得哪一位最重要。其次是圣母玛利亚,然后是圣约瑟。然而他确实是个英俊少年,鼻子长得很美,浑身处处都不折不扣地是位上等人。没戴帽子的时候,从背后望去,她就能认得出来。因为他就是有点儿与众不同。他在街灯那儿撒开车把转弯的那副样子也罢,还有他吸的那种上等纸烟好闻的香味也罢,都非同凡响。而且他和她个头也那么般配。由于他没有骑着车在格蒂家的小院子前面荡来荡去,伊迪·博德曼自以为聪明透顶,说到了点子上。
格蒂穿戴朴素,却又具有一个时髦少女出于本能对社交界流行习尚的敏感。因为她感到,他有可能出门来了。整洁的电光蓝色宽胸罩衫是她亲手染的(因为据《夫人画报》[9],这是即将时新的颜色),V字形的领口潇潇洒洒地开到胸部和手帕兜那儿(手帕会使兜儿变形,所以她一向总在里面放一片脱脂棉,上面洒了她心爱的香水),再加上一条剪裁适度的海军蓝短裙,把她那优美苗条的身材衬托得更加仪态万方。她戴的那顶俏丽可人的小帽是用褐黑色麦秆粗粗编成的,与镶在帽檐底下的蛋青色绳绒形成鲜明对照。边上系着同一色调的丝质蝴蝶结。上星期二整个儿下午,她到处物色配色的绳绒,终于在克勒利[10]的夏季大甩卖上寻觅到中意的了。她要的正是它,尽管多少摆旧了点儿,然而谁也觉察不出来。一共七中指长[11],花了两先令一便士。她亲手把它镶上。试戴时,她朝着映在镜中的情影嫣然一笑,自是心满意足!当她为了怕帽子走形而把它放在水罐上的时候,她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