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他没什可以抱怨。他把抓住她手,举到他唇边,带着强烈感情亲吻它。这使她热泪盈眶。他立刻放下她手。
他们转身离开这片景色,挽着手臂,开始走上那条长着银绿色长矛似植物小径。他胳膊差不多像个小伙子胳膊,拉姆齐夫人想道,瘦削而坚定。她高兴地想,虽然他已年逾花甲,还是多强健,多豪放,多乐观。像他那样,确信世界上有各种各样可怕事情,但这似乎毫不使他气馁,反而叫他高兴,那可多奇怪。这不是很奇怪吗?她在心中琢磨。她似乎觉得,他有时确实与众不同:对于平凡琐事,他生来就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置词;但对于不平凡事情,他目光像兀鹰般敏锐。他透辟理解能力,常常使她吃惊。但是,他注意到那些花朵吗?不。他注意到这片景色吗?不。他注意到自己亲生女儿美丽吗,或者,他是否注意到他盘子里是块布丁还是烤肉?和他们起坐在餐桌旁边,他心不在焉,就像在做梦般。她担心,他那种大声自语、高声吟诗习惯,恐怕是发展得越来越厉害;因为有时候这使人发窘——
最美好、最光明日子,已经消逝!
可怜吉廷斯小姐,当他对着她吼出那诗句之时,她几乎大吃惊。尽管拉姆齐夫人马上会站在他边,去对抗世界上所有吉廷斯之类傻瓜,然而,她想……,她亲昵地轻轻捏紧他胳膊,因为上山时他跑得太快,她要停留会儿,看看海岸边隆起沙丘,是不是新鼹鼠窝。然后,她边弯腰凝视,边想道,个像他这样伟大脑袋,必然处处和们有所不同。她所认识任何个伟大人物,她想(她肯定是只兔子而不是鼹鼠钻进沙丘),都是像他那个样子。只要听听他发表高谈阔论,看看他堂堂仪表,对小伙子们就大有裨益(虽然对她来说,讲堂里气氛几乎沉闷压抑到难以忍受地步)。但除射杀那些兔子之外,她不知道还有什别办法,可以铲平那些小丘。那可能是兔子;也可能是鼹鼠。总之,有某种动物,正在破坏她樱草花。举目仰望,她透过稀疏枝叶,看见闪闪繁星第束光芒。她要她丈夫也看上眼,因为那景象使她感到强烈喜悦。但她抑制住自己。他从来不观赏景色。如果他瞧上眼,他只会叹口气说:可怜、渺小世界啊!
当时他说声“很好”,以便取悦他夫人,并且假装在欣赏那些花卉。但是,她知道得很清楚,他并不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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