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直接踹他蛋蛋。他疼得滚来滚去,不断呻吟。然后她又在他背上踢两脚,疯得像头嚼大黄蜂骡子。”
“你当时认出那个女人吗?她今天在法庭上吗?”
“是,们认出来。就是她,被告人。人们管她叫湿地女孩。”
西姆斯法官身体前倾,靠近证人。“霍恩先生,被告人名字是克拉克小姐。不要用其他名字叫她。”
“那好吧。们看见是克拉克小姐。”
“是,和丹尼。”
“好。希望你告诉法庭那天早上看见什。”
“刚才说,天亮时们就在那儿,估计快十点时候,因为很长段时间什都没钓到,所以们打算收线走人,结果听到阵骚动。就在树林里。”
“什样骚动?”
“有声音,开始比较模糊,后来变大。个男人和个女人。但们看不见,只能听见,两人好像在争吵。”
1970
午饭后,西姆斯法官问公诉人:“埃里克,你准备好传唤第位证人吗?”
“准备好,大人。”在此前案子中,埃里克通常先传唤法医,因为他证词介绍物质性证据,包括凶器、死亡时间和地点、犯罪现场照片,这些会给陪审团留下鲜明印象。但在本案中,没有凶器,也没有指纹和脚印,所以埃里克打算从谋杀动机开始。
“大人,请传唤罗德尼·霍恩。”
罗德尼·霍恩走上证人席,起誓所言皆为真话。法庭上所有人都看着他。虽然只见过几秒,基娅还是认出他脸。她转过身去。他是个退休机修工,整日钓鱼捕猎,要就在沼泽几内亚打牌,端得起接雨桶那大酒杯。和往常样,他今天也穿牛仔工装裤,配上干净格子衬衫——浆得很硬,领子挺得引人注目。用右手起誓时,他左手拿着渔夫帽,落座证人席后,把帽子放在膝头。
“然后怎样?”
“那个女人开始尖叫,所以们靠近点想看个清楚,看她是不是有什麻烦。”
“你看见什?”
“们靠近时候,看到那个女人站在男人身边,正在踢他……”罗德尼看向法官。
西姆斯法官说:“她踢他哪里?你可以说。”
埃里克轻松地走到证人席旁。“早上好,罗德尼。”
“早,埃里克。”
“罗德尼,得知九六九年八月个早上,你和个朋友在柏树湾附近钓鱼,对吗?”
“完全正确。和丹尼在那儿钓鱼。天亮时候就在那儿。”
“为准确记录在案,是丹尼·史密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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