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是种快感。
看着东西被吞噬、烧焦、变样,是种特殊快感。手握铜质管嘴,巨蟒般喷管将它有毒煤油吐向世间,血液在他头颅内悸动,而他手则是某个让人惊叹指挥家之手,演奏着各式各样炽火烈焰交响曲,记录历史残渣和焦墟。他呆钝脑袋上戴着号码为“451”头盔,想到即将出现景况,双眼布满橘红色火焰。他启动点火器;屋宇在狼吞虎咽烈焰中迸飞,傍晚天际染成红色、黄色和黑色。他昂首阔步走在烽起火星中。他尤其想用根细棍插上颗软糖塞入火炉中——就像那老掉牙笑话——而同时,扑拍着鸽翼书本死在屋舍前廊和草坪上。书本熊熊盘旋而上,乘风飞去,烧成焦黑。
蒙塔格露出被火灼伤、逼退人必有狞笑。
他知道等他回到消防队,也许会冲着镜中自己眨眨眼睛,他现在就像个用软木炭把自己化装成黑人滑稽演员。而后,摸黑就寝时,他会感觉到脸部肌肉依然扯着那狞笑。那笑容始终不会消失,始终不会,只要他还记得。
他挂上那顶乌黑甲虫色头盔,擦亮它;整整齐齐地挂起防火外套;悠然畅快地冲个澡,然后,吹着口哨,两手插在口袋里,走过消防队上层,跳下升降孔。就在坠地摔死前最后刹那,他从口袋内掏出双手,抓住金闪闪升降杆。吱吱声中他滑停,脚跟离楼下水泥地面还有英寸。
他走出消防队,沿着午夜街道走向地铁车站;无声燃气式地铁火车在涂过润滑油地底通道中无声滑行,然后放下他,吐出大团暖烘烘热气,让他乘上升向郊区奶油色瓷砖升降梯。
吹着口哨,他任升降梯将他送入寂静夜色。他走向转角,脑中空空没想什特别事。不过,就在抵达转角之前,他放慢脚步,就仿佛有阵风不知打哪儿吹来,仿佛有个人在唤他名字。
前几个晚上,他顶着星光走向他屋子时,总对这个转角另边人行道有种莫名不确定感。他觉得,就在他转弯前刹那,有人曾经在那儿。空气似乎充斥着种特殊平静,仿佛有人曾在那儿等候,而就在他走到那儿前刻,那人就这转化成个阴影,让他通过。也许是他鼻子嗅出丝淡淡香气,也许是他手背、他脸部皮肤,在这个地点感觉到气温上升,有人站着地方周遭气温会短暂上升十度左右。他无法理解。每次他拐过这个转角,总是只看到那苍白、曲折、空荡荡人行道;或许只有个晚上,他还来不及集中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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