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调杯双份新加坡司令,坐下来,摇着纸扇,继而悲从中来。很清楚怎去做出那些发型。要是在美国,还真能干出点事。
那为什不回去呢?当然是太晚啦,有许多责任。先是个又个老公把给束缚住,再就是赤道酒店。它不仅仅是家酒店,管理它就像管理个小国家,你刚转过身去,所有人就都开始琢磨怎样顺点东西再往外跑。东西会不会在丛林里散落得满山满谷都是?那只昂贵法国高压锅会不会因为在臭烘烘火上煮木薯而发黑发焦?那张新做镀铬吧台台面会不会最后变成别人家茅草屋屋顶?谢谢,千万别这样!这想法可受不。好像你只要做那件事,就得在余下日子里忙碌不堪,只为不让它变成团乱麻。事情件接着件,然后你便会深陷其中。
多年前,也许在刚开始和阿克塞尔罗特闹时候,就应该回家。当时还没在非洲做投资,只有套老旧小公寓里间闺房,尽自己所能地装修番,全都漆成粉红色。那时候,就应该说服他搬回美国,去得克萨斯。从他护照上看,他跟那儿有点联系,没承想后来发现那份护照差不多全是伪造。还有条更好出路:本来是可以个人离开。真是见鬼!原本可以走之,用不着来什客套,因为从理论上说,们婚姻只具有圣经上意义。在那时候,甚至还认识几个地位高先生,他们是能帮弄到飞机票。然后,还没等杰克·鲁滨孙漂流起来①,就能回到伯利恒,同母亲和艾达共居室,夹紧尾巴做人。当然啦,她们肯定会说,早就告诉过你阿克塞尔罗特这人不怎样。不过,反正也不是第次忍气吞声。会在心里把自己犯下错误个个排列出来,看上去就像浴室里贴得很难看墙纸。这种事都干好多次。
不止次打好包,但真到临走时候,却总是害怕。怕什呢?这就很难解释清楚。简单点说,就是怕再也无法融入过去。那时候,只有十九岁,至多二十岁。高中时那些朋友恐怕还整天在说男朋友这个不好那个不好,为到艾德熊打工而争得头破血流。她们所谓狗咬狗世界,也就是在选美学校里争个长短。好,现在来个蕾切尔,头发脏兮兮,死个妹妹,结次倒霉婚,经历这多坎坷,更不要说还是在刚果。在泥泞中长途跋涉让筋疲力尽,也让变得世故很多,已没法和那些半大姑娘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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