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叨扰你够久。”
“如果不把你们留住话,哥哥是不会原谅。他很喜欢孩子。”
“你哥哥在吗?”
“他随时都会回来。”
“下班回家来吗?”
“有种强烈感觉,好像以前在什地方见过你。”
“想没有。对人面孔记得很清楚。”
“或许在公共草坪上见过你。”
“和哥哥有时候会上那儿去。”
“他该不会是叫约翰·斯迈思吧?”
。”男孩坚决地说,而且又是隔好会儿,待她走到门口时才说声“谢谢”。现在既然只剩们俩,便朝他望望:他正趴在沙发套上,副病得不轻样子。要不是他对挤挤眼睛话,会以为他是不是可能真……这时候斯迈思小姐端着橙汁回来,说:“快道声谢谢,阿瑟。”
“他名字叫阿瑟?”
“阿瑟·詹姆斯,”说。
“是个挺老派名字。”
“们是老派人家。从前他妈喜欢丁尼生【33】。”
“这个——他工作日其实是星期天。”
“是教士吗?”暗含恶意地问道,但得到却是个让人不解回答:“并不是。”她脸上露出丝忧虑神情,那神情像幕布似悬坠在们两人中间,而她便带着自己苦恼躲到幕布后面。她站起身子,这时候前厅门打开,X来。在昏暗门厅里,依稀辨认出个有着张演员般英俊面孔男人——这张面孔照镜子照得太多,沾着股俗气。悲哀而不满地想道:希望她品味更好点才是。随后,那个男人走到灯光下。他左边脸颊上有几块厚厚青黑斑,看上去差不多像是他血统不纯标记——刚才是冤枉他,他无论照哪面镜子都不可能有满足感
“不,”她说,“叫理查德·斯迈思。小男孩现在感觉怎样?”
“更不好。”帕基斯儿子说。
“你看们该给他量量体温吗?”
“能让再喝点橙汁吗?”
“这不会有什不好吧?”斯迈思小姐不太有把握地问,“可怜孩子,也许他在发烧。”
“他妈已经……?”
“是。”说。她用怜悯眼光看看孩子。
“他对你定是个安慰。”
“也是个麻烦。”说。开始感到羞愧:她是这相信话,而都在这儿干些什好事呢?并没有离会见X目更近点,再说,与床上那个家伙打上照面是否就真能让开心点呢?改变策略,说:“该自介绍下,叫布里奇斯。”
“叫斯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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