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躯体,它展开双臂,经受着人们想象中痛苦,它像个睡着人那样垂着脑袋。想:有时候恨莫里斯,但如果不也爱他话,还会恨他吗?噢,天主啊,如果真能恨你话,那又意味着什呢?
自忖道:说到底,是个物质主义者吗?是不是有某种类型腺体功能缺损,以至于对于些真正重要、不是迷信东西与事业——像济贫事业委员会啦,生活费用指数啦,让劳工阶级每天能摄入更多热量啦什——是如此地缺乏兴趣?相信那个身边放着圆顶礼帽男人、构成那具十字架金属以及这双不能用来祷告手都独立地存在着——是否因为相信这些,就是个物质主义者呢?假设天主确实存在,假设他就是同那具躯体样躯体,那相信他躯体同躯体样存在又有什不对呢?如果他没有躯体话,谁能够爱他或者恨他呢?不能爱团是莫里斯水汽。这说很粗俗,很野蛮,很物质主义,这知道;但为何就不能粗俗、野蛮、物质主义呢?满腔怒火地走出教堂。为藐视亨利和切超然物外、有道理东西,做件在西班牙教堂里看到人们做过事情:用手指蘸下所谓“圣水”,然后在自己前额上画个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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