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死于星期日。星期之内,他心彻底碎,仿佛枚开裂茧。破茧而出不是蝴蝶,而是灰色飞蛾。它落在他灵魂表面,不再飞起。
随后是两场葬礼。场给外省女佣和她私生子,微不足道,草草事;另场场面盛大,献给位有钱人穷兄弟,他在生意上乏善可陈,人们都避而不提。
他离开人行道时没注意到飞驰而来马车。车夫声大喝,他连忙闪到旁。
他蹭到个背对他站立男人。他抬手说:“抱歉。”那人和善地耸耸肩,看着他走远。
托马斯稳健地迈步,几步回头。他倒着走向拉帕。
“为什?你为什这做?你干吗不像正常人那样走路?真是荒唐!”伯父不止次向他发火。为应付伯父,托马斯编出套说辞。人在路上走,总要迎着风雨烈日,防备扑面而来飞虫,忍受陌生人阴郁眼神,面对无法预知未来。既然如此,为何不转过身,用后脑勺和后背去抵挡呢?它们是们保护层,们铠甲。它们作用原本就是抵御命运无常。同时,当个人倒着行走时,他相对更精致脆弱部分——脸、胸、衣服上引人注目饰物——都免受前方残酷世界侵袭,只有遇上合得来人时,才转身以真面目示人。至于运动方面好处就更不用提。人在下坡时候,有什方式比倒着走更自然吗?他反问道。先是前脚掌轻柔着地,然后跟腱肌肉校准张力,精确地放下脚跟。这样来,向下动作弹性十足,毫无压力。再说,就算绊倒,有什比屁股坐在地上更安全呢?总比摔个狗吃屎、手腕骨折要强吧。不过他并未固执己见。他偶尔也会破例,比如在攀爬阿尔法马区眼望不到头蜿蜒台阶时,或是必须跑起来时候。
伯父对这些理由嗤之以鼻。马蒂姆·奥古斯托·门德斯·洛博是个缺乏耐心成功商人。尽管他表面上,bao躁地质问,并任由侄子胡乱搪塞,但他心里深知托马斯倒着走路原因。有天,托马斯无意中听到他和位访客对话,正是伯父故意压低嗓音让他竖起耳朵。
“……最可笑幕,”伯父低声说,“想象下,在他前面——准确地说,是在他后面——有盏路灯。把秘书贝内迪托叫过来。俩言不发,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心里想着同个问题:侄子会撞上路灯吗?就在这时,个行人出现在街另头。那人看见托马斯倒着朝他走过去,不禁歪歪脑袋,显然侄子怪异行进方式引起他注意。经验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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