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克拉甚至没机会扮演英雄,立刻就被拖出酒馆,据说整个过程中,他脚跟只碰到地板三次。昨天还让他请客喝酒、声称要跟他做辈子朋友熟人们,此刻全都言不发,几乎把脑袋缩到桌子下面,就像桌子下面有个裸女跳舞似。连当时正在酒馆代理治安官也转过头去,面对墙壁,连个屁都不敢放。
奈克拉没敢说话,也没敢问对方是谁,要做什,要去哪儿以及为什。恐惧让他舌头变成块硬邦邦木头。
他们让他坐上马背,命令他骑马跟随,就这走几个钟头。最后他们来到座配有栅栏和塔楼要塞,满院子都是傲慢、吵闹且全副武装
只带走精灵提尔·艾克拉德。这让很庆幸,因为在路上跑好几天,直腰酸背痛,屁股都快开花……而且就在当天,月事也不甘寂寞地……”
“证人不需要绘声绘色地描绘自己私人感受。另外不要离题。证人是在何时识破验尸官史凯伦提到‘神秘人物’身份?”
“马上就能说到,但得按顺序来,不然就该乱套!那些人没等吃晚饭就匆忙上马,从罗卡尼去马尔宏,然后带回来个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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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克拉很生自己气,甚至想跑出去大哭场。
要是他没忘记那些明白人警告,那该多好!要是他能记起那些寓言,尤其是不懂闭嘴渡鸦故事,那该多好!要是他办完事就直接回家,那该多好!可他没有!几天前冒险经历让他兴奋得过头。他骑着高头大马,钱包鼓鼓囊囊,于是更加没法抗拒炫耀冲动。他没从克莱蒙特返回妒火村家中,而是骑马去马尔宏。他在那儿有不少朋友,其中还有位他正在追求年轻女士。在马尔宏,他像个傻瓜样自吹自擂,骑着马到处显摆。他不但在酒馆里请所有人喝酒,满不在乎地挥霍金钱,活像自己是个血统高贵王子,最起码也是个伯爵……
而且,他说很多。
他把妒火村四天前事告诉他们。他说出全部事实,然后开始添油加醋,最后干脆瞪着眼睛胡扯,好在听众们没什意见。酒馆里常客,不论本地人还是路过,都听得津津有味。奈克拉也算口才出众,在他编造故事里,他自己地位越来越接近中心人物。
到第三天晚上,他舌头终于惹来麻烦。
那群人闯进门时,整个酒馆顿时死般寂静,只能听到马刺叮当声、金属搭扣咔嗒声和靴底踩上地板嘎吱声,就像惨剧发生前村庄塔楼上不祥钟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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