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作家叫史平奈尔⑤,在“爱茵弗里德”已住了好几个礼拜,他的全名是德特雷夫·史平奈尔。他有着一副奇特的仪表。
我们设想一个长着深褐色头发的男子吧,他三十岁刚出头,身材魁梧,太阳穴上的头发已明显地开始花白,但那圆圆的、略有点浮肿的苍白面孔上,却连胡须的痕迹也没有。不是脸刮光了——这可以看得出来,而是像孩童一般柔嫩、细软,只不过这里那里长一两根茸毛罢了,看上去古怪得很。他的眼睛明亮,呈小鹿似的淡褐色,眼光里流露出温和的表情;鼻子粗短,略嫌臃肿。此外,史平奈尔先生还长着一个拱形多毛孔的罗马式上唇,蛀掉了的大牙齿,和一双大得出奇的脚板。有个两腿不听指挥的绅士,说话俏皮,喜欢嘲讽,在背后给他取了个绰号,叫他“败坏的婴儿”;这句话说得有些恶毒,不一定恰当。——他的衣着考究、时髦,长长的黑上装,杂色花点的背心。
他为人孤僻,跟任何人都不交往。只是偶然之间会突然激动起来,便对人和蔼可亲、热情洋溢。这每每发生在史平奈尔先生受到“美”的感染的时候;他偶尔看到什么美的景象,调和的色彩,奇丽的花瓶,夕阳回照下的一脉山峦,便情不自禁地赞叹起来,说一声:“多美呀!”一面说,一面把头歪向一边,耸起肩膀,摊开双手,皱缩鼻子和嘴唇。“天哪,您瞧,多美呀!”在这激动的一刹那,他甚至可能冲动地去拥抱最显贵的人士,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
他的桌上,总放着自己写的那本书,每个走进他房间的人一眼就可以瞧见。那是部篇幅有限的小说,封面上画着一张使人莫名其妙的图画,印书的纸颇似滤咖啡的纸头,每个字母看上去像个哥特式的大教堂。冯·奥斯特罗小姐有次在空闲的时候曾读过这部小说,发觉它很“高雅”,这是她代替“沉闷得不近人情”的一种迂回的说法。故事发生在时髦的客厅里,豪华的闺房中;那里尽是些精致的东西,五彩的壁毯,古色古香的家具,贵重的瓷器,无价的针织品,和各种各样的古玩摆设。他以最珍爱的心情描绘这些物件,阅读的时候仿佛老是会看到史平奈尔先生皱起鼻子喊:“多美呀!天哪,您瞧,多美呀!……”附带说一下,令人诧异的是,除了这本书以外,他还没有写出第二本来,虽然显而易见,他热衷于写作。他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关在屋里写东西,寄出去许多信件,几乎每天都有一两封——奇怪和有趣的是,他自己却难得收到一封信……
吃饭时史平奈尔先生坐在科